第158章 肖像权 (第3/3页)
了,但是换来的成绩,却还远不如河南建业队
汪萩对自己的转会身价,以及转入的第一个赛季的年薪,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只求能够获得稳定的上场比赛的机会,给自己证明自己的机会。
但是,为了保证自己今后的利益,汪萩对转会之后的第一份合同,还是有两点要求的。
其一,不签长约第一份合同,最长只能签三年,最后是一年,乃至半年;其二,要保留全部的肖像权
汪萩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只要给自己机会,他就能在球场上用实实在在的表现,证明自己的能力
有多大能力,就应该拿多少薪水
汪萩不是一个物质的人,对钱看的不是很重,但是对自己应得的权益,能多一点,自然还是多一点的好。
登陆欧洲的第一年,汪萩可以对薪资不作任何要求,拿多少都无所谓,但是当自己证明过自己的能力之后,要求薪水符合自己的表现,也是理所应当的。
有鉴于签长约之后再要求加薪的诸多难处,汪萩还是宁愿选择先签一份短期合约,这样能够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
汪萩不会说,选择签短约,就是为了保障自己,能够获取最大的利益,这样就显得有点自信过头了,传出去之后,也有失中国的传统美德谦虚、视金钱如粪土。
汪萩给出的说法是,这样能够更好地保障对方的权益,签短约、付底薪,这样自己要是表现不好的话,对方也可以尽快甩开自己这个包袱,不至于砸手里,赔大本儿
再说肖像权。
前面就曾提及过,一名有影响力的职业运动员,尤其是背靠中国这么大一个新兴市场的职业运动员,总收入中,占比最大的,不是年薪,而是商业代言的收入。
而想要把商业代言收入全部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不再被俱乐部剥一层皮,最关键的地方,就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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