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窥测摄像头,顺藤摸瓜 (第2/3页)
早些年分财产分给了二儿子,所以归根结底还是她的房子。我应了声,没多说什么,总觉得这大妈是皮笑肉不笑,好怪的感觉。
但我不能因为多疑症就把任何人当作嫌疑犯吧,人家热情,而我也只是来复查案子,所以没多大讲究,就让她跟了进来。也好,如果我遗漏或者需要了解什么,她能帮忙提供点儿参考。
进了屋子。
保持和案发时的原样,四合院,正屋对面,左右两边是卫生间和厨房,后面还有一个杂物室,按照卷宗所示,当时郭淑华是在主卧里强奸了嫂子,之后和哥哥在卧室一路扭打到大院,用杀猪刀杀死哥哥之后,再重返卧室,将试图逃跑的嫂子杀死,杀完人,分尸,烹煮,趁着夜色,抛尸,然后跟没事儿人一样的继续做买卖。打算熬过这几天的风声,就要出逃,后来是有人发现郭淑贤夫妇几天没出现,来过问的时候,郭淑华露出马脚,被群众洞悉,报警,将刚上车的郭淑华给当场抓住!
哦对了,好像,那举报的群众……就是说的什么居委会的,难道就是这大妈吗?
难怪,她说对案情熟,或许能对我们的案件复查提供点儿线索。
只是我始终觉得,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在没有警方传唤之前,任何过度接近,在我看来,要么是掩饰,要么是来打探案情。就这样,我从心底里,就对这居委会大妈产生了戒备心理。
当然,我没有表露出来。看着青石地面上,勾画的现场尸体摆放模拟边框,一路追寻到屋内,脏乱差,墙壁上血迹喷溅得到处都是,桌椅板凳,也都是给砸得稀巴烂。进了卧室,我拿着当时警方拍摄的画面仔细对照,我还是那句话,别说我鸡蛋里挑骨头,虽然大部分布置得一样,可有所区别的是,在图片左下角,也就是屋子左边的立柜那里,本来有个小东西的,但现在屋里,没了。
我蹲下去看,还拿了放大镜,发现这就是一团粘乎乎的东西干涸之后的迹象。我拿棉花球沾染了下,放进罪证带里,交给孙芳芳。孙芳芳还问我,这是什么?一旁的吴旭也跟着凑过来,问道:“李胜,怎么,有问题吗?我怎么没看见这里有东西?”
“不太清楚,但是照片和现场有不一样的地方,这里,或许被清理过,等拿回去检验下就行了。”我淡然一笑。一旁的大妈古怪的问:“不可能吧?我记得案发之后,这里就被保护得完好无损,我可以肯定,没有人进来过。”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我反问大妈,她倒是有些舌头打结,给语塞得咳嗽了一阵,然后我看她热情的脸,都有些阴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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