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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三样罪证,锁定案质 (第2/3页)

指大。

    在后跟,有一颗痣。这是个很典型的胎记,我似乎并没有在郭淑华供述的口供以及他的家庭背景之中有知道,郭淑贤有痣的。但是,在冰箱脚底下找到的,还是人肉,那不就是郭淑贤的尸体吗?可现在……

    我往下联想了下,忽然感觉浑身并寒彻骨,头皮直发麻的意思。有一个大胆的猜测就是,难道冰箱里冰冻的人肉,死者并非是郭淑贤,而是另有其人?那……真正的郭淑贤,现在身在何处?

    这案情……好复杂,扑朔迷离,可以说,比起上次的沈崇文一案,我都觉得要更加的神秘。

    不过我没有表露,而是让孙芳芳将耳朵收起来,和我发现的摄像头,床上的褶皱痕迹全部堆叠在一起,这既是要拿去做检验,也同样是要给徐正春证明的痕迹。我想,有了这些东西,他还敢说郭淑华是凶手?或者确切的说,凶手就只有这一个人?

    如果他还跟我东拉西扯的,我就决定,找孙副局,请他主持公道。

    毕竟,老刘我是非常信任的,既然他说孙副局值得信赖,那我就相信他。

    而且,说到这儿,我又忽然想起了当时老刘提起过的,对于沈崇文案件,他还有疑虑,后续追查了一些零星的线索,不知道是什么,这案子在我心里始终是个阴影,看来我还得找个时间跟他好好谈谈。毕竟面对的是黑影人,那杀人于无形,好像能掌控一切的神秘人,是个危险人物,如果让老刘单独去查,我怕他有危险。

    ……

    后来,我们三人演示了卷宗里所说的细节。

    我是郭淑华,强奸孙芳芳,吴旭发现我,和我扭打,从卧室到院子的青石板。

    比对了至少五六次,我们都共同发现了个特定,以当时郭淑华保持的动作,无论如何,都无法发挥出大力来将郭淑贤砍杀,因为他后背中刀刀数更多,但是郭淑华所说的,他是跑到外面才拿的杀猪刀砍杀的哥哥,结果我们的模拟试验证明,在跑出卧室的时候,郭淑贤就已经中刀。

    确定了这些问题,一直还坚信不移的吴旭,莫名唏嘘的道:“原来案情这么复杂,我一开始还以为……唉,愚钝,愚钝啊。不过李胜,说老实话,我是真佩服你,你的心思比女人还细腻,从你发现的那几个疑点还有我们模拟的试验来看,最起码能证明的是,还有其他人辅助作案,这案子,还不能结,需要翻案重查!”

    “那是当然,李胜关注这些细节那是炉火纯青的,一开始他认为这案子有问题的时候,我也有这样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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