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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八百四十章 蛊魂魔功 (第2/3页)

一定会目瞪口呆,愤怒异常的。

    这些都是未来的事情,雷蒙不去想这件事情。

    作为缅甸的大魔巴,蛊术是雷蒙最擅长的法术之一。

    与其他人不同的是,雷蒙修炼的蛊虫很普通,既不是什么冰蚕,也不是什么蜘蛛,是一种连初级蛊师都不愿意使用的吞噬蛊虫。

    吞噬蛊虫没人愿意修炼,原因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吞噬蛊虫的威力不够大,不能让施蛊之人感到乐趣和刺激,攻击其他人,更是弱爆了。

    另外一个方面,下这种蛊虫毫无难度,施蛊之人没有任何成就感。所以,使用吞噬蛊虫做蛊,在蛊师界基本已经快失传了。

    但是,生活在苗族的许多年轻少妇,却非常喜欢用这种简单易学的下蛊方式来控制自己的丈夫或者情人。这样不但能使对方一生忠诚于自己,还可以让其为自己做许多劳务,这样苗疆妇女就可以整日悠闲自在了。

    但这在蛊界,这只能算是小之又小的把戏,不足挂齿。然而,对于需要修炼蛊魂魔功的人来说,吞噬蛊虫的重要性就完全不同了,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吞噬蛊虫的帮助,任何蛊师根本无法修炼蛊魂魔功。

    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吞噬蛊虫却是蛊魂魔功这种秘术修炼的条件之一,这大概是很多人都难以想象得到的。

    魔巴王国的人越来越多,雷蒙的权力欲望越来越强烈。为了提防属下对自己不忠心,雷蒙用吞噬蛊虫来控制手下,而自己则在利用吞噬蛊虫修炼蛊魂魔功。

    在缅甸,雷蒙的身上一直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因为一直到现在,都没人能明白,雷蒙为什么会在这样的年纪成为缅甸的第一魔巴。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雷蒙就会悄悄的摸出一张写在兽皮上的残破秘籍。借着微弱的星光可以看到,在那残破的兽皮上,正反两面都写着秘密麻麻的小字。

    “上古魔法残篇果然不同凡响啊”看了也不知道多少遍了,说了也不知道多少次了,每一次修炼蛊魂魔功前,雷蒙都会在收起兽皮的时候轻声感叹。

    想想自己当初坠入野人山一处不知名的山洞情形,雷蒙的脸上不由的泛起一抹得意。如果说富贵有命的话,那自己就应该是那大富大贵之人。

    答应与波波维奇合作,雷蒙也有自己的考虑。

    当初自己就是冒着死亡的危险,闯入野人山的。正是因为闯入野人山,自己才会不小心坠入那不知名的山洞。找到那个山洞,才是雷蒙真正的目的。

    雷蒙还依稀记得,自己当初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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