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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回 圣婴大王十八 (第2/3页)

外出,更不会受这么重的伤。朝廷有规定文职官员不能有残疾,一个脚有残疾的书生绝对不能当官。所以读书人不但爱护自己的双手,也爱护自己的浑身上下。所以秦泰判断这个死者不是年轻时候当过兵,就是一个经常走南闯北的生意人。第二,死者四肢舒展,并没有扭曲或者异样。可见这个死者在丢进臭水沟的时候已经死了,或者没有努力挣扎。鉴于死者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秦泰怀疑凶手可能是从后面突然袭击死者。将死者打晕之后,再将死者丢进了这个臭水沟里面。当死者渐渐清醒过来,准备挣扎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了。第三,死者的头颅没有明显的肿块,可见凶手并不是直接打中死者的头部。放弃死者的头部不打,反而攻击死者其他不起眼的部位,这个很怪异。秦泰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判断,这个凶手不是有把握一定能制服死者,就是一个身高和力量都不如死者的人。凶手不可能是一个强壮的男人,不然不会把死者这么随意的丢进臭水沟。可见这个凶手不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就是一个力量偏小的女人。打晕死者之后,不敢也没有能力处理死者,只好把死者就近丢进臭水沟里面。这也导致死者身边没有什么财物,但是身上穿着名贵的衣服。

    秦泰根据仵作的卷宗,做出了两个比较合理的分析。第一,这个死者也就是生意人来京城做生意。交易完成之后遇上了一群小乞丐,小乞丐们看见了生意人身上有钱,就上前来乞讨。生意人不但不给小乞丐钱,而且对他们恶言相向。小乞丐们一是生气二是为了钱,索性跟踪生意人来到一个小巷。小巷里面没有人,小乞丐们拿着临时找来的家伙事,从背后攻击生意人。打倒生意人之后,抢走了生意人的钱袋,索性把生意人推进了一边的臭水沟里面。然后这些小乞丐们一哄而散,离开了京城。第二种可能性,这个曾经当过兵的生意人,买了一个女孩子当老婆。夫妻两个人来京城做生意,丈夫对妻子并不好,时不时地拳打脚踢。妻子实在忍不住了,走到小巷后从后面攻击丈夫。将这个男人打晕之后,本来想一走了之,但是想到男人醒来之后依然会来抓自己,再加上自己身无分文不好生活,这个女人索性拿走了丈夫身上的钱,将这个男人推进了一边的臭水沟。惊慌失措的女人不敢看着男人死去,把男人推下去后就转身拿着钱袋离开了。

    其他两件烧死案件,虽然都是烧死,但是里面有很大的区别。秦泰用他多年来的经验,马上分出了其中的不同。一件案子里面,只有一个死者,但是他双手呈鸡爪状。秦泰判断出这个死者是被大火活活烧死的。在自己家里,一个成年男子怎么会逃不出去呢?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想走走不了。死者不是被人绑在自己的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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