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去洛杉矶 (第2/3页)
味的香肠。”
“也许吧”
“放松一些,你会好起来的,英国佬。”奥康纳插进来,问到:“秦,你觉得我们应该走哪条路线”
“走南面。不过我打算先去洛杉矶。”
“去洛杉矶”
“我想在那里买一些抢劫时需要的东西。”秦朗解释到,“这样做可以减缓警察事后进行调查的度。”
奥康纳安静的考虑了一会儿。“听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点了点头,“那就这样吧,先去洛杉矶。”然后他补充到:“对了,能不能让你的卡车再跑慢一点这样可以让我和桑迪先生的感觉更好一些。”
“真见鬼奥康纳。每小时二十英里的度已经非常缓慢了”尽管如此,但秦朗还是很认真的考虑了两个同伙的感受,在动汽车以后还是将车降低到了每小时十五英里以这样的度,他们开始向洛杉矶前进。
但不是直接前往洛杉矶。
秦朗驾驶卡车沿着最开始的路线继续向前行驶了一段距离,然后他再次停下来,与邓肯一起用两个小时的时间清理了五公里距离内的车轮痕迹,然后又在沙漠里慢慢的兜了一个大,最后才转向南方。
虽然很清楚这么做其实缺乏足够的必要性,但他还是希望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迷惑那些有可能还在继续追踪他们的神秘枪手。
他最初曾经打算在沙漠深处将那些令人厌恶的家伙全部干掉,不过在意识到他们有可能是罗斯柴尔德或国内收入局派来的之后,秦朗认为杀掉他们已变得毫无意义。毕竟,无论罗斯柴尔德还是国内收入局,它们都可以再派出更多的枪手。
所以他只能选择将他们全部甩掉。
当然,要实现这个目标一点也不困难。即使卡车的度被限定在每小时十五英里,而且车轮痕迹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指示,但骑马的枪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追上他们:马匹的度不快,耐力也差,在长距离运动时情况还会变得更加糟糕。
只是秦朗想让整个计划更加保险一些。在前往洛杉矶的路途中,可能会生一些偶然的突事件,他不希望因为这些干扰而被枪手们追上。
所以他需要他们在追踪的过程中迷惑一会儿,并浪费一些时间重新寻找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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