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森林狼 (第2/3页)
听四方,监察一切,玄珠的探测波,绝对是首选,能让方圆里许的一切,清晰显化在大脑之中,无丝毫疏忽的可能。
但,此回,雷霄前来蛮荒森林,本就是为了历练自己,为了收获一份经验,依赖玄珠之能,尽管安全无忧,于己却没有太多的好处。
最近几年,雷霄的修为突飞猛进,以三级跳的方式,不断向上攀升,只差一线,就能够入得登堂境后期的殿堂,可着实不弱。
修为的进展虽然不慢,但,在经验方面,雷霄无疑要差上许多,无论是对敌经验,社会经验,还是生存经验,都算不上丰富。
空有修为,空有绝学、武技,但,若在经验上不济,与人对战,无疑要差上几分,尤其是在那种特殊的环境之中,极容易受人暗算。
“沙沙沙”
正在缓步向前行走之时,突然,双耳一个轻微耸动,雷霄听到了前方不远之处,有什么东西正在接近的样子,能够产生这种不小的响动,绝对是成群结队的凶物。
双眉微微蹙起,雷霄迈着轻重缓急的脚步,不疾不徐的向前行走,面上的神情,倒是带着几分郑重之色,精神更是高度集中。
一步、一步的向前踏出,一步走出,十数米的距离,便缩短在了脚下,雷霄的行走,仿佛深得缩地成寸的要诀,更胜诸多轻功绝学。
向前行出里许,从枝叶的缝隙、树木的间隔之中,雷霄可以看见,在前方的不远之处,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死死盯着自己这一方。
“森林狼。”
双眼之中,有精光闪烁不停,雷霄望向对面的目光,仿佛正泛起一种亮堂堂的光芒,一扫过那些拥有绿油油双眼的生物,立即,他辨认了出来,那聚成一堆,排成几排的猛兽,正是颇为常见的森林狼。
要说起来,狼类野兽、猛兽或凶兽,还是比较常见的,在整个九州之上,无论是森林、草原,或是山谷、高原,都有狼类生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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