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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三章 废除乡老制度 (第2/3页)

张绣光复淮南,百废待兴之际刘馥这才被袁涣举荐给张绣。先是任做寿春县令,负责兴修寿春宫的宫墙和王城,待张绣亲眼见到了他的本事,这才正式重用提拔起来,不仅主持楚国的城建,还参与水利工程。

    如今楚国初立正值用人之际,张绣便是升任刘馥为九江郡太守,兼司空府程剑死全面主持扩建寿春,并修建扬州治所合肥新城。

    再谈军政分离和地方与中央分权。楚国基本沿袭了汉朝的官制和行政区划,从中央到地方分五级中央、州、郡、县、乡。

    不同于秦汉以来因为宗族势力的展而导致乡级政权形同虚设,国家政令一般只能传达到县一级而对于基层控制薄弱,楚国强化乡级政权的职责。

    楚国强化乡级政权的举措分为两方面。一方面实职化亭长、里长、有秩、啬se夫、游徼等乡官,并给予较低的品秩和薪俸,将其正式编入楚国官制。使得担任这些乡官的人实权化和职业化,强化国家政权对于基层的影响力控制力。

    另一方面,裁撤乡三老,废除乡老制度。关于乡里村间的纠纷问题一律由承担各项职责的乡官负责,那些个德高望重的乡老们不得参与乡间事务处理与决定!

    相比于前一条,废除乡老制度才是重头戏。因为宗族和家族姓氏观念的展,先秦时代就有的乡老制度成为了决定乡社事务的决定性力量,德高望重的乡老们既是各自宗族的领头人又是乡社里的话事人,而作为国家机器一部分的亭长里长等制度则愈形同虚设。因为亭长和里长游徼这些也都是乡里推选出来的,到头来还是乡老们的一句话。

    所以废除乡老制度绝不止是撤销乡老们的决议权这么简单的。必须全面禁止其对于乡社事务的干涉。由此张绣才决定实职化乡官制度。像负责收缴赋税处理诉讼维持治安的有秩、啬夫和游徼三职,皆由郡级培养相关人才委以任命。里长、亭长则仍由村社之民推选,不过必须经县衙确认任命才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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