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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一十)伯德条款的矛盾 (第1/3页)

    拉里.伯德是80年代凯尔特人巨星。在短暂的13年生涯中,他为绿军拿下了三座总冠军奖杯,个人也有三连和2座。从成就来看,他无疑是历史前十的超级巨星。伯德退役后也并未离开热爱的篮球事业,进入了步行者队管理层。2000年步行者杀入总决赛时,他就担任了主教练一职。

    不过在今天,联盟中提起他的大名,往往并非是源自他对篮球运动的卓越贡献,而是由于一个工资条款。

    “拉里.伯德”条款,当球员连续打满三年且其中没有以自由球员身份转会时,他就获得了伯德特例。球队可以无视工资帽,对拥有伯德特例的球员以高薪甚至顶薪续约。这个条款的起因是1984年拉里.伯德希望获得一份高薪,而凯尔特人在工资帽限制下无法满足他的期望。总裁大卫.斯特恩为延续黑白双雄对峙的时代,希望凯湖两强都能留下当家巨星,于是推出了这一条款。伯德就成了史上第一个使用这一条款的人,故该条款被命名为伯德条款。

    小知识:使用伯德条款签下的续约合同,可以比普通合同多签一年。在2004年这个规则下,普通球员签约最多6年,伯德条款签约为7年2005年劳资协议调整后则为5年和6年2011年再次劳资谈判后为4年和5年。伯德条款同样支持更高的工资涨幅,三个年代工资涨幅分别是12.5,10.5和7.5,都高于自由球员的签约

    通常来说,伯德条款可以看做是为球队续约队内球星开后门的便利条款。可对于火箭这样年轻球员很多的球队来说,就比较麻烦了。杰弗森、特科格鲁和帕克都是01级球员,已经为球队效力了三年,都拥有了伯德特例。他们对同级的基里连科和兰多夫签下肥约非常羡慕注:基里连科99级新秀,但2001年才加入。特科格鲁是00级新秀,小说中01年加入,所以此5人为同期,自然也在渴望高薪续约。而这时,又一位让人意想不到的球员加入了这场抢薪大乱斗,他居然是球队头牌巨星麦克格雷迪。

    按道理而言,麦迪之前签下的是7年长约,合同要到2007年才到期。但其中加入了一个球员选项,也就是说,麦迪在2005年有权结束合同。麦迪对于续约也有充分的理由,当初他签约时还只是猛龙的第六人,年轻的潜力球星。而现在他是双料,堪称比肩奥尼尔邓肯的超级巨星。在这种情况下,他自然不满足于以前的待遇了。麦迪的经纪人表示,希望能获得一份3年约6300万的高薪续约合同,这样麦迪可以为火箭一直效力到2010年。

    对这个问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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