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古怪的喜欢 (第2/3页)
丛文诣大婚的日子,因为这一层已成既定事实的关系,水翎烁很荣幸地以那两种人以外的身份能耐占了一个草铺团。
医谷中人以医为尊,几乎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顺利通过比试,继而荣耀上榜。秋霞也不例外。不过,她的老祖宗们立了一门十分不人性化的规矩:谷主必为古姓后人,而在任谷主的三代内直系亲属不得参与医术比试。
水翎烁在来的路上听了她不少愤愤不平的话,其中有一大半便是与那位有后台的比试者有关。
概括来讲便是,那位只比秋霞大两岁的男子不学无术,医术烂成渣。
当然,水翎烁并不怎么信这些。吃不了葡萄说葡萄酸的情况她见多了。不过她倒是因为了秋霞的反复唠叨,记住了“不学无术”那位的名字——曾志。
这人名字实在个性,因此她自坐上蒲团便基本把目光都投放在他身上。她很无聊地就想知道这个曾志到底需不需要增加智力。
但事实是这人还真不笨,其实际表现与他那个性化的名字完全相反。只看他取草药的动作便不难发现他的自信与实力。旁的人把手放在面前的草药堆里翻找半天才取出一棵来,拿在手上的时候或许还有犹豫分量的多少。而这个曾志却只是信手便拿了一株,食指与拇指极自然地一掐便取好了分量。
丛文诣见她一直把目光投放在曾志那里,忽然开口小声解释道:“他在炼制一种极为常见的药丸,这种药丸有祛湿寒之气的功效……”
水翎烁听到这儿立即便微笑起来:“我记得,那次落在湖水里,你就有做过这种药丸与我吃。”
那边曾志已然制作出了几颗药丸来,模样正与当时丛文诣给她吃的相同。这使得她不禁有些飘飘然,又转脸对丛文诣道:“我自来不怎么记事,却记得那药丸的模样功效,你说我这样算不算是很有天赋?”
她前面坐着的正是榜上“留血”的存活者之一,他虽须发皆白但耳朵却甚是好使,这时候第一时间回过脸来瞥了她一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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