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第2/3页)
是不同的剑法,这,估计连剑圣慕克白,以及卓君武,陆南亭这等高手也无法做得到啊。
在北溟交手的时候,剑魔都没有使出过这样的招式,而现在却亮出来了,看来这回是真的动真格,非要置自己以及这么多兄弟于死地而不可了,看来剑魔这个名字真的一点都没有叫错的,为剑成魔,为剑而狂这一个说法看来是真的,能做到如斯地步,一个女人,着实了不起,可惜是个魔,可惜做事阴险毒辣,可惜心无正义,且嗜血好战,不然,辰煜还真的是很佩服剑魔的,就像佩服喻妍一样,甚至更甚,当然,这似乎又与佩服喻妍的情感不一样,因为与其说对喻妍是佩服,倒不如说是欣赏,有战友惺惺相惜,志同道合的欣赏,也有男人对女人的魅力的欣赏。
剑魔如今双剑并用,双剑合璧,以一对二都完全没问题,虽然说武器这东西,有一寸强一寸强的说法,也确实有一定的道理,然而,在这场战斗之中,手握长刀的明曜却没有吃到半分甜头,反而屡屡吃瘪,一把
“血剃”长刀被剑魔的双剑出击下完全压制住了,并且,剑魔身为女人,身体的灵活性和柔韧性都要比倾向于力量型的体型高大的明曜要强得多,所以,每每明曜想要用长刀突刺剑魔的时候,剑魔总能巧妙避开,在侧扫的时候,又能够先用坚硬的佩剑先在腹部前面做个格挡,然后微微往后,明曜的长刀的刀锋连剑魔的衣角都碰不上。
至于定瑜,他跟辰煜同为天机营的弟子,用的是大刀和硬盾,攻防兼备,然而,手中的硬盾明明是自己在战场上最得力的伙伴,可在这里却完全成为了累赘和负担,因为他的盾牌实在太重了,从而影响了他的出招和行动,可是要是把手上的盾丢掉的话,那更加不行,因为作为战士,最忌讳的就是丢掉自己手上的兵器,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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