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恋人议婚事 (第2/3页)
爱的,你是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男孩女孩我都喜欢。洪峰不加思索的回了一句。
他想,这孩子是不是我的?想到明恋的为人做事,他仍然怀疑在心。但细细想来,不错,两个月前,他曾在明恋的家中住过。那天,他去水闸学校办事,顺便拐到明恋家里看望明恋。本来坐会他是要走的。怎奈明恋苦苦相留。没想到那一时之欢,竟然让明恋怀了身孕。眼下,他有些后怕。于是,担忧的说;明恋,你说这该怎么办?
怕什么,孩子又不是人家的。明恋极其认真的说;这是咱们爱情的结晶,我可不愿流产。
洪峰接道;可咱还没有正式结婚呢,未婚先孕,是遭人议论和耻笑的。
要是个男孩,我可舍不得流。明恋态度坚决地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她想,一旦有了洪峰的骨肉,就不怕别人和她争抢了。到时候,追他的女人再多,他也不会变心的。她决心用孩子拴住洪峰的心。
嗨,你看咱们只顾一时取欢,怎么就没有把握好呢?我真是笨啊。洪峰充满了自责。
这也不能怪你,要知道我是个女人,把握再好,弄的次数多了,也会怀孕的。明恋安慰着。别怕,峰,大不了咱去医院流产。
流产?洪峰惊讶的望着她,充满担心地说;那样会不会妨碍以后的生育?再说对你的身体有没有危害?
明恋听了,咯咯的笑起来。还是夫君疼我。这样也好,不流了,反正孩子是你的。生下来,先让咱姐养着。待咱们结了婚,有了孩子,再接他回家。亲爱的,你说好不好?
洪峰不同意。他说;那怎么能行呢?到咱结婚的时候,恐怕这小家伙还没出生呢。你要是挺着个大肚子做新娘,岂不惹人笑话?
那怎么办?我都听你的。明恋心里盘算道;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就是提前,也得九个月呀。如果好期定在五六月里,正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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