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第1/3页)
郭凯森的眼泪就是怎么都忍不住了。他知道当着两个女人的面这么哭很没有面子,他知道梅晓洁一定特别讨厌他这个样子,但是他实在是控制不了了。
“姐,我知道你难受。可你这样苦自己又能怎么样呢?你看看你,跟个神经病一样,备不住很快就成了真神经病了!到时候,哥好了,你又病了,怎么办?”
看着他哭得伤心,梅晓洁当然也很不是滋味,尤其又当着洪梅。心想:怎么就这么倒霉!雷军一共就这么一门亲戚,看见的我都是最差的我,昨天是歇斯底里的疯子,今天像个神经病。
神经病?郭凯森为什么说自己跟神经病一样?梅晓洁快速审视了自己一下,脸一下子就红了。
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出来的匆忙,穿着家居的拖鞋,只是这样就算了,还是一样一只!两只颜色还反差巨大,一红一绿,就是在这灯光昏暗的停车场里,也看得清清楚楚!
还有,梳头的时候,乾乾过来捣乱,发梳就挂在头上忘了拿下来。如果是个小发梳就算了,那可是一把挺大个儿的圆筒式的老式的发刷啊!
难怪郭凯森会说自己神经病了!要是他知道自己就这么个尊容,在医院的明晃晃的大厅里转了一个多小时,是不是会直接建议自己去精神病院看看啊!
“那个……对不起啊,我吃完饭没事干,就想开车出来转转。孩子捣乱,我……我也没照照镜子就出来了。那个……嫂子,太失礼了。”
洪梅自然能感受到梅晓洁的尴尬,笑着摆了摆手。
“没关系的。我也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这样的事常犯。过来一会儿了吗?难得见到你,要是不忙,咱们找个清静的地方坐坐——森森,你说咱去哪儿?晓洁肯定也惦着军军的事,我跟她说说。”
洪梅的话让两个人都高兴起来。郭凯森擦擦眼泪。
“那去星巴克吧,不远。”
梅晓洁连忙说。
“外滩,外滩吧!离得也不远。嫂子和你肯定还没吃饭是吧?外滩有简餐。那个,你们等我一下,我去车里找双鞋,我车里好像有双鞋。”
……
那天晚上,梅晓洁有了一生中最好的朋友,姐妹,闺蜜,她叫洪梅。
原本要去住酒店的洪梅打电话让呼延礼退了房,跟着梅晓洁回了家,在N市的所有日子,她都跟梅晓洁住在一起。
也是那个晚上,梅晓洁从心里接受了郭凯森,跟雷军一样,把他当成亲人,当成亲弟弟。
洪梅什么都没有隐瞒,把雷军的情况跟梅晓洁都说了。最好的,最差的。不论最好还是最差,雷军的身体不行了,不是比不了从前的自己,而是绝不可能达到一般健康人的标准。
“……这样的打击,他的亲人,也就是我们,都难以接受,何况于他呢?军军要康复,要慢慢开始新的生活,要走的路很长。我们能做得,其实就是陪伴。至于怎么走还得靠他自己。”
洪梅说话的时候,梅晓洁一直特别认真的听着。中间插了两句嘴,问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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