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超级港城 (第2/3页)
概的图样,然后让苏珊娜大妈费尽心机动手落实罢了。得亏是苏珊娜大妈足够心灵手巧技艺精湛,而他也有过确实的穿着经验,才能将图样上的东西实现个七七八八。三天的时间,大半就耗在这里,倒也让他免去了漫长和寂寞之感。
男人的新衣大抵是简单的,叶孤云的也不例外。两人的作品,是一件下沿几近及膝的长款羊毛大衣,一条质地坚韧便于运动的深色直筒裤子(其实是模仿牛仔裤而不成),一双结实的像皮鞋又像短靴的圆头鞋子。统一的典型的现代风格,追求简约和舒适,穿上后,叶孤云多多少少的找到点第一世时的感觉了。当然,一套是不够换洗的,而热心的苏珊娜大妈答应了,接下来会为他制作第二套,第三套,第四套,以及更多,并保证将持续精修,不断改进,以臻完善——前提是她要把这几款产品纳为自己的独门手艺。
叶孤云不知道她要怎样保持着产品的“独门”的属性,他想也未想便愉快的答应了,这位有点碎嘴的大妈其实挺可爱的,善良,性格好,能够帮她点小忙倒也不错。
而之所以没有制作中式的袍服,也是有原因的。首先是制作不便,其次是材料难寻。制作不便这个原因毋需细说,但材料难寻却让叶孤云多少有点意外。
在这个世界里,丝绸是最为昂贵的几种奢侈品之一,而以其为材料制作的衣物,自当更加珍贵,一袭锦袍,在某些城邦,甚至能换回一处物业,只有真正的大富豪,才能将其当做日常衣物穿着。有鉴于此,叶孤云当即打消了索要丝质材料的念头,爱希伦家族的确是土豪,待他亦是极为礼遇,但这并不是他能随意挥霍的理由。
短时间内,叶孤云是不再奢望能够穿上丝质衣服了,至于以棉布(一样稀少,实际上不过是比丝绸更普及一些)乃至是更为粗陋的麻布制作袍服咋感觉不太对呢?至少在第二世时习惯了锦衣玉食的叶孤云竟自觉接受不了。
坏习惯,要改啊
最后,在能得到足量的毛料和皮革(这两样东西在新月城里甚至比棉布还要便宜)的前提下,叶孤云选择制作了一身现代风格的装扮。
其中,当然也有着一丝想要告别过去的想法。
现在,他连发髻都不梳了,因为只要拿起梳子坐到镜子前面,就会想起某个人某些事,伤感难免随之浮涌。为了避免这一点,他只好将发型改变——没有大动,只是将头发剪短了一些,然后随意地束在脑后,额前则中分地向两侧各自垂下一辔长长的留海,配合着颌部那短短的胡茬,整个人看起来沧桑了许多,消颓了许多,倒也符合此时的心境。
新的形象总是能吸引一定的关注的,而若是这个新形象别有风格迥异于当下流行并且保有一定的独特美感的话,那么,恭喜,你所获得的注目将是明星级别的。
在走出城堡的路上,不仅身旁的两兄弟一直在啧啧称奇,途中遇到的所有路人,都在对叶孤云行注目礼。尤其是个别的大胆的姑娘,学着吹起了自己曾经听到过的某种腔调的口哨,然后与伙伴们放肆地娇笑起来,目光紧盯着那个身影,随他远去,直至消失。
对此,叶孤云既不享受,也不畏惧,一如既往地冷着脸走完了全程,仿佛那些额外的关注根本不曾存在一般,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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