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棋逢敌手(一) (第2/3页)
闰四月初二日,杜明仲同我所遣郑信、任大良赍书至,书曰:奉帝命统辖边兵之兵部尚书袁,敬复於汗陛下:来书所言议和者,盖不忍两家赤子遭罹锋镝也。汗之美意,天地共鉴之。唯议和有议和之道,非一言能定之者也。自我帝嗣位,贤明果断,严於边务,若非十分详实,则不可奏闻。汗诚以怜恤众生而休兵,当思议和之道,则边官有荣,亦不失汗之美意,我将乐意转奏之。边务之事,当由边臣等议,不涉及朝臣。印信者,诚为证据,倘若非赐封者,则不得使用,中国之法例如此,请汗母以为奇。
意思是皇太极你和谈的诚意我知道了,但是和谈不是一两句说得清的,先从长计议。你想直接和我国皇帝谈,但这些我先不会转奏皇帝,你要拿出详细的方案出来我才会转奏给皇帝。
崇祯2年4月25日,皇太极又回书一封:
闰四月二十五日,先是,杜明仲致书来,至是,遣我喇嘛复杜明仲书曰:金国汗致书於大明国袁大人。大人复书言讲和之道,由我思索。我思之,昔和好时,边内竟系汉人,边外境系诸申,虽不杂居,然接壤而居,故越界犯罪,渐有蔓延,致起衅端。我等今若修好,宜令民远离边界。民间父子兄弟,散居各地,仍照前接壤以居,恐奸细逃人盗贼往来,破壤和好之道。若真诚和好,则以大凌河为尔界,三岔河为我界,此两处之间,留为空地,逃人盗贼易察,不致滋生事端,和好之道得以长久,至於印信事,除封谕外,不得监用等语。既如此令尔铸金国汗印与我。至於以修好之礼相馈财帛,尔等计之。勿待我如察哈尔汗,则我不能允。我之所虑者此也。我愿罢兵,共享太平,乃出於至诚。尔等亦直诚言之。我等双方母得头顶皇天而施诡计也。
皇太极说:你要方案我就提方案,以前因为汉人和女真人有接壤,所以经常产生矛盾,现在和谈后我们规定明朝以大凌河为边界,后金以三岔河为边界,中间留出空地,大家互不接壤,这样就不会有矛盾了。然后明朝刻个汗印给我承认我的地位,以后给多少钱财维持和平你们自己商量。我真心议和你不要骗我。
崇祯2年6月20日,因为上一次送信的喇叭一直没有回来,于是皇太极又派人送了一封信表示疑惑:
六月二十日出使喇嘛,久未见还。复遣图鲁什赍书往边界付哨卒转致,书曰:金国汗致书於大明国袁大人。我思之,干戈之兴,亦出於天,然天亦爱抚众生。总之,干戈何美,而太平何恶。欲罢干戈,而享太平,我先两次遣郑信等往。后见大人遣杜明仲复书,我以为尔诚心修好,故遣白喇嘛往。遣时曾与喇嘛云:“尔若议和日久,先遣一人来报信”等语。约期已过,恐听旁人谗言而误之矣。故致此书。若於七月初五日前,不见我方这人来信,谅必被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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