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2章 还有一首(求收藏)  重生之全能巨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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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2章 还有一首(求收藏) (第2/3页)

    “小乐这首歌的经典毋庸置疑的,再加上小乐现在的名头,老周,你真的确定要买?”

    周文国没有犹豫的说:“买!当然要买!这首歌再怎么说都是小乐的心血,再说了,出钱的是投资人,是剧组,又不是我。”

    “这首歌,全部买断的话,我的估价是五百万!”杨欢说。

    这价钱一出,除了杨乐之外的所有人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五百万啊,就一首歌?

    这尼玛贵的飞起啊!

    不过没有人质疑,因为这就是一首经典,千金难求的经典!

    “好!小乐,我们剧组这边会给你转五百万,你现在方便签合同吗?”

    “我说老周啊,你们签这首歌最多也就是用来当电视剧的主题曲,要不就转给我吧,我买断了,再把主题曲的版权让给你们。”

    林欢嘿嘿一笑,脸上充满了狡黠。

    周文国愣了一下,旋即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好你个老林,你是早就已经打算好了吧!”

    杨乐也跟着无语的笑了笑,道:“这首歌给林叔唱的话,还真的是比我唱得合适多了,我没法唱出桑仓感。”

    敢问路在何方,这歌词其中本身就充满了一种低沉,沧桑的感情在里面。

    虽然杨乐经历了前世,但是他是杀手,沧桑感这种东西是上了年纪的人才会有的。

    而林欢无疑就是最适合的人了,声音宏厚低沉,沧桑有力。

    其实这首歌就是为他量身订制的。

    “小乐,我也不会占你的便宜,我用六百万买走你这首歌的版权吧。”林欢对杨乐说。

    “行,没问题。”杨乐笑着说。

    今生可不比前世。

    放在前世的话,这首歌绝对卖不了这种高价。

    而今世由于版权意识强大的原因,一首歌的价值就高了十倍百倍。

    这个价钱,非常合理。

    很快,转账完成,杨乐的账户上边多了六百万。

    合同签好之后,林欢又跟周文国也签署了一下歌曲的使用权合约。

    五十万的价格买走拿去做电视剧主题曲。

    “唉!天才就是天才,一眨眼就几百万,比我们这些演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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