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会见狗眼 (第3/3页)
道:“还请狗爷您明示。”
“传说这个大洪荒之前的确是有这个物种,蛇鹰一个蛋里面出来。蛇名为地龙,鹰名为金翎。蛇出壳那会就是乌黑乌黑的,头后面有一块金色的鳞片,鹰出壳那会就是白色的,头后面有一块金色的羽毛。蛇过五十年就可蜕皮成鹰,和鹰交配,一窝只下一个蛋。不过这些都是谣传,不知道真假。传说这地龙和金翎喜欢找龙脉或者风水宝地穴居,古代常有术士追寻着地龙和金翎的踪迹来寻找建墓的绝佳宝地。这金翎喜欢吃人参的种子,所以在它居住的地方会有一大片的人参。这人参久而久之的汲取天地之灵气,相传若是能得一颗这种人参煮汤喝能长生不老。”狗眼光顾着说话手中的烟都燃烧了一半了。
“人参,若可长生不来,是不是解个毒什么的也不是什么难事。”小七说道。
狗眼深吸了一口烟说道:“小七爷,若真的有此物,那一根人参须子也比这个大瓷碗要值钱的多啊。”
“去你大爷的,再拿老子这瓷碗打比方,信不信老子把你脑袋开喽。”大脑袋气呼呼的叫骂道。
小七急忙拍拍大脑袋的手说道:“行了胖爷,少说两句,咱这不是谈事情的吗。等会你顺狗爷个物件不就成了吗。”
“我外面的物件胖爷您随便拿,我狗眼分文不取。小七爷咱说正事,二位是不是要去这山东走一遭,若是寻着好东西。如果信的过我狗眼,回来我给您找个有钱的买主咱狠狠的捞他一票咋样。”狗眼两眼放光的说道。
小七点点头将两根手指头放在狗眼的手背上说道:“那是当然,您就把心放肚子里,咱是什么交情。”
这两根手指头点手背那可是有门道的一个手式,二指为人,点手背就是两只脚踩在人家手背上。人家的手背就是地,这叫顶天立地,言出必行。
狗眼是老江湖了,自然知道小七的意思。可是他的那只狗眼还真没看见这会小七的另一只手在自己的屁股上画着叉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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