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五百三十七章 战帖 (第3/3页)
后,居然还能完好无损,返回海波县之。
这一桩桩迹,不但轰动南方,也传到了北方,被人所津津乐道。
其实在北方大草原,人族的数量,仅次于蛮族,乃是第二大族。
毕竟!
这两千年来,蛮人不断肆虐虎狼关,从边疆抓了很多人族。
这些人族的后人,一代代在草原生存,根本不会返回南方。
尤其是!
马城主在南方的霸道统治,连北国大儒都看不惯,更何况是草原的人族?
但对于公孙秋此人,北方的人族,却非常的认为。
而很多年轻人,更是以叶秋为偶像!
不过!
对于在场的读书人而言,真正让他们叶秋的,乃是——千字!
千字乃是传天下的章,最适合幼儿启蒙,可谓是朗朗口。
这本书刚传到大草原,引发了轰动,被北国大儒赞口不绝。
连如今的蛮族小孩,那些不喜欢读书的,也会背诵千字!
至于“北国有佳人”,更是让北方的女孩子,很多都在梦, 幻象成为叶秋的情人。
但对于在场的几个大儒而言,真正让他们认同叶秋的,乃是——马说!
“你莫非是那个,写‘世有千里马,而伯乐不常有’的公孙秋?”黑老鬼, 皱眉说道。
“不错。”叶秋,淡淡说道:“黑老鬼,你觉得你孙子,有资格和我一战吗?”
“你……!”闻言,黑老鬼勃然大怒,却支支吾吾,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海波县令公孙秋的大名,如今在北方,那可是如雷贯耳,无人不知。
算不读书的老百姓,他们对叶秋和北国公主宁语嫣的事情,也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而在数日前,狼神圣子金赫,更是带了千军万马,去虎狼关截杀叶秋。
试问,在这么大的动静下,叶秋如何能不出名?
“老夫本想让玉郎杀鸡儆猴,借助斩叶秋,来展示我黑家的强大。”
黑老鬼,目带窝火:“却不曾想,这尼玛根本不是鸡,而是堪凤凰火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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