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十四章 匆订阅·年前最后一水 (第2/3页)
吧:被选中能够变身的人都是胸怀大志、并且具有能与邪丶恶的郝布哥布林对决的勇气与决心的人,这样的人们一定要来这家店里吃东西哦!(……这么说会有人相信么……)
郝布哥布林的昵称:郝布哥布林的昵称就是“郝比”。因为它也经常搞些恶作剧,所以“playhobwith”也有对别人做一些坏事的意思。所谓哥布林,是在各地都相当有名的一种小jing灵。只不过哥布林的正式名称是“哥布”,只是为表示亲切才加上了“林”。
传说中各种jing灵、魔神倍出的阿拉伯众多怪物(?)的代表——金。有的好有的坏、有男性也有女性、还有根本不信奉伊斯兰教的,仅仅从这点来看倒真是很像人类,可其实金是没有实体一直进行各种自由变化的存在。
在《一千零一夜》中金曾多次登场,而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阿拉丁神灯》中的神灯神魔和戒指神魔。(
极品大少在都市)
按说他们应该会对阿拉丁说“虽说是不必客气,但也该有个限度”之类的话,可实际却是无论多么胡搅蛮缠毫无道理的愿望他们都会一一实现,而且连一点报酬都没提过。虽然也可说是对反复将自己叫出来的主人的忠诚,但总觉得他们脾气实在好过头了。我想神灯神魔应该是善良的,不过也有可能是被秘密贬到人间的邪丶恶家伙呢……说起来,那《一千零一夜》是由姗鲁佐德于入夜以后、黎明之前在国王的枕边讲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构成的,不过这样平均下来,每次一夜份的故事可就太短了。一口气讲下去的话可以完成百夜份不止,再加把劲儿差不多十个晚上就能全讲完了吧。不过这样做的话就会被失去了连续听故事的乐趣的国王杀死的,所以就以尽可能少的量把故事拖长一些。又或者是自入夜后陪伴国王的时间虽然非常非常长,但可以做些其他事因而只讲了一小段故事就马上到天亮了……
在一千零一夜的时间内。姗鲁佐德生下了三个孩子。唔,看来正解应该是后者……(译者:汗)一千零一夜的知识:姗鲁佐德给不相信女人的国王讲故事的时间是一千零一夜,但是收录在书中的故事数目本身好像是180个。事实上《一千零一夜》的原版中好像并没有包含《阿拉丁神灯》这个故事。而且故事的舞台似乎是在中国呢。
独自一人生活的“单支鞋匠”他只为妖jing们修理因跳舞而磨损的靴子中的一只靴子。为什么只修理呢?到底是lepre和同伙们为了让大家公平赚钱而缔结的协定?还是如果要修理一双鞋的话,那么就能赚取双倍的修理费?不过据说他的地下室所藏的装满金币的坛子已经堆积如山了,可是妖jing攒钱有什么用呢?是为了给儿子、儿媳fù和可爱的孙子买玩具吧!?但是实际上lepre是再农村中隐居的顽固的手艺人,而他的孙子则是懒惰的野猪吧!?太可爱了(但是lepre有儿子和儿媳fù的谣传却在各处散播着……)!!
在工作的空闲时间学习跳舞的山口那种穿着飘荡的裙子和全红的舞靴来跳舞的姿态就是妖jing本身(噢……)。(
总裁专属·宝贝,嫁我吧)lepre!你会为我修理我的深红色舞靴吧!?如果说“穿着红靴的我有着持续跳舞直至死亡的命运……”的话,那么别人就会说你像金枪鱼一样。因为金枪鱼停下游泳便会死去。这是被妖jing的圈套逮住的永远持续跳舞的金枪鱼的图……「注:配图都没有,可惜……很可爱很q的说……」(在这种情况下,跳舞的金枪鱼会穿舞靴吧?)……好像有些腥臭。臭脚家伙的靴子的修理也许会被加倍收取费用。
lepre和红靴——lepre是在爱尔兰的民间童话中登场的妖jing鞋匠,他虽然是妖jing,但却有着神的手艺。因为他讨厌人类。所以极少现出姿态,即使被发现了姿态也会莫名其妙的藏起来,因为他从来不做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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