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煮玉米 (第3/3页)
“好不好吃等下午摘回来,自己煮一煮尝了之后就知道了。”
锦瑟也不确定煮了玉米拿去集市上会不会有人买。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锦云笑道:“哥哥,好吃,我尝过了的。咦,不对呀,上次煮兔肉的时候,你也在呀。”
许君弈想了想,第一次来她家里,桌子上几个玉米棒,当时也没有多想,只顾着吃兔肉了。
“上次不是被你们给吃完了吗?”许君弈撇撇嘴巴,“晚上补给我。”
锦瑟翻了个白眼,“吃货。”
下午,许君弈跟着她姐弟两人去了玉米地里,这个季节玉米还没有熟透,用手掐一下,都能掐出水来。她吩咐道:“老掉的就不要糟蹋了,煮了也啃不动。”
许君弈见她每一个都会用手掐一掐,所以他也学着掐一下,然后摘了上十个。一共有五十颗玉米,回去之后锦瑟就剥开叶子,去掉了玉米须后放入了清水中煮。
她只煮了五颗,煮熟之后许君弈就迫不及待的去尝,一口咬下去,蜜汁全部都溢出来,十分香甜。
他眸子霎时一亮,指着道:“味道真好,你怎么知道这个可以吃?”
“难道你们都不知道?”她反问。
许君弈摇头,“要让我看整个商丹恐怕都不会有人这么吃。”
“那我就开创吃玉米的先例。”锦瑟有点担忧,“你说我拿去集市能不能卖掉?这个我应该买多少铜钱才合理?”
“多少?”许君弈也有点为难了,他思索道:“玉米大部分都有种植,只是不知道这么吃。那咱们就卖个两个铜板吧。”
锦瑟拿着一颗玉米诧异道:“你是说,这一颗两个铜板吗?”
“贵了吗?”许君弈问。
锦瑟扯了扯嘴角,阁现代,这一颗就是一块钱,两个铜板相当于现代的两毛钱,可是放在这古代两个铜板都是贵了。这可怎么办?
“还是少点吧,一个铜板给两颗吧。”锦瑟看向他,“这玉米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就你说的,大家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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