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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七十六章快枪王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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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家养定睛一看,竟然是一把沙漠之鹰,而且是12.7毫米的大口径,10英寸长枪管的大家伙。

    如果把这把沙漠之鹰的12.7毫米的手枪子弹和使用最为广泛的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放在一起比较,那就像是一个又高又壮的大汉和一个八岁小男孩站在一起。

    如此巨大的子弹,发射时候的动能和由此带来的巨大的后坐力自然也是超乎想象的。

    即使是初级军事爱好者也明白牛逼哄哄的沙漠之鹰只适合出现在靶场和射击俱乐部,任何想拿它当自卫武器的想法都是极其愚蠢的。其实在国外沙漠之鹰也是作为猎枪狩猎用的。

    军械员抱着膀子斜着眼看着万家养,这个新加入的菜鸟如果是个聪明人的话,就绝不会选择沙漠之鹰,而是要一把格洛克系列或者伯莱塔系列,那才是一个合格的特工人员应该选择的武器。

    但万家养竟然真的拿起了这把沙漠之鹰,他身高不过一米八二,手掌细长,也就是勉强能够完全握持住沙漠之鹰巨大的枪柄,但他真的拿了起来,并且一脸跃跃欲试的表情。

    连看过万家养档案的温国辉都有些惊讶,老实说沙漠之鹰确实不是一件合适的武器,无论是进攻还是自卫都不够格。

    这种手枪粗大笨拙,容弹量只有七发,在突如其来的近距离作战中,远不如一支装满17发子弹的格洛克17火力来的猛烈。

    威力巨大,精度极好的优点在劣势面前被抵消的一干二净,尤其是这种12.7毫米口径的大家伙,在黑暗环境下膛口焰极大,射击之后还会短暂停留在射手的视网膜里,造成短时间的盲视。

    但温国辉并没有劝阻万家养,他也抱着膀子带着一丝笑意看着万家养,在汉龙国贸不欢迎菜鸟。

    可是看万家养的档案就是一个标准的菜鸟,没有出过一次的任务。如果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的话,还不如尽早让他滚蛋的好,免得拖累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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