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293章一指朝天,立地成魔  极品透视狂兵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2293章一指朝天,立地成魔 (第2/3页)

让许明镜看到他脸上的惊骇之色。

    “多谢盟主恩德。”

    许明镜顿时眼睛一亮,悬到嗓子眼儿的心终于落了地,赶紧躬身致谢。

    说话间,朱泽楷的目光,再次投注向远处的樱花茶社。

    ——

    樱花茶社的废墟上。

    嘴上叼着烟的叶天,面无表情的打量着站在他五十步之外的十个东瀛武士。

    以叶天的眼力劲儿,当然看得出来,这十个武士全都是“钻石级”高阶境界,即将踏入“星空强者”之列的绝世强者。

    这些武士的身上,即便是在太阳之下,也依旧散发出钻石般透明晶亮的光芒,犹如身披战甲,威风凛然。

    每个武士都穿着东瀛最正宗的武士服,头上戴着头戴,将面孔遮住,只有一双阴鸷狠毒的眼睛,暴露在空气中。

    同时面对十个“钻石级”境界的强者,这样的强大阵容,叶天还是第一次遇到。

    当年在天山之巅,与他决斗的“四大战将”,也是“钻石级”的境界。

    但,那只是四个,而现在则是十个。

    当年的叶天,以一人之力,鏖战“四大战将”三天三夜,在斩杀“四大战将”的同时,他自身也身受重伤,远走海外。

    三年后的今天,他有十足的把握,战胜十个“钻石级”强者……

    若是连这十个拦路虎都弄不死的话,又怎么可能斩下小野冢的脑袋?

    两分钟前,开口说话的人,始终没有现身,话音未落,只有眼前这十个武士,从空气中,幻化而出,与叶天形成对峙局面。

    叶天也不知道,之前说话那人,究竟是不是小野冢。

    当年在东瀛时,他和小野冢只有一面之缘,并没听过小野冢开口说话的声音……

    “邪神,你若是现在退走,只需自废武功,自残手脚四肢,然后向我家主人,表示诚恳道歉后,我家主人愿意让你多活几天,会带着你前往东瀛,然后,砍下你的脑袋,祭奠老盟主和大公子。”

    十个武士中,为首一人,身高一米七,膀大腰圆,体格健壮如牛,越众而出,一双鹰隼般的眼睛,直勾勾的锁定在叶天身上,一字一顿的沉声开口道,“这是我家主人的原话,我吩咐我一字不落的转告给你。”

    叶天微眯着眼眸,轻吐着烟圈,似笑非笑的回应道:“果然不出我所料。

    小野冢是真的打算,凭借我这颗人头,为他上位掌握实权铺路。

    既然要置我于死地,那还废话什么?

    我的人头,就扛在肩膀上,有种的话,就来取。”

    “邪神,你都死到临头了,还在大言不惭的吹牛逼?”

    为首的武士,一双眼眸,在刹那间变得血红,目不转睛的瞪着叶天,冷声道,话锋一转,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厉声质问道,“又或者说,你是在藐视我大东瀛帝国的武士尊严?”

    “藐视?”

    叶天嘿嘿一笑,“你们这种土鸡瓦狗,还不够资格,值得我藐视。

    一群垃圾,也敢在我面前嚣张。

    既然你们没胆量,取下我的项上人头,那我就要出手扭断你们的狗头了!”

    话音一落,为首武士身后的另外九个武士,顿时怒气冲霄,厉声咆哮起来……

    “八嘎呀路!”

    “死啦死啦滴!”

    “你这狂徒,死定了……”

    ……

    没有为首武士的进一步指示,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从口头上,发泄着心中的不满和愤怒……

    “废物!”

    叶天将嘴上的半截烟取下,夹在手指间,冷冷吐出两个字,随后又晃动着左手的两根手指,补充道,“我只用一个手指,再一秒钟的时间内,就能戳爆你们的狗头。

    我要是多用一根手指,多耽误了一秒的时间,我就是给你们脸。”

    十个武士虽然来自东瀛,但从小就接触华语,当然听得懂叶天刚才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让本就怒不可遏的众武士,愈发的愤怒,嗷嗷大叫着,发出类似于野兽般的咆哮。

    与此同时,叶天手指间的烟灰,从烟头飘落。

    叶天松开手上的半截烟,身形骤然消失在空气中……

    ——

    百里之外的李不二。

    一颗向来波澜不惊的心,也在这一刻悬到了嗓子眼儿。

    只用一根手指、在一秒钟内、诛杀十个“钻石级”强者,即便是他李不二全力出手,也未必能做得到。

    而叶天竟然说出这种话!

    这让李不二下意识的觉得,叶天这是故弄玄虚,无非是为了从心理上瓦解东瀛武士的斗志。

    他活了两百多年,还从没听说有人能用一根手指在一秒钟内,诛杀十个“钻石级”强者。

    不仅是李不二不信,凡是关注着樱花茶社局势动态变化的各方强者,也对叶天这话,嗤之以鼻。

    这他妈开什么国际玩笑?

    邪神又皮了?

    装逼也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