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章:多年后才知爱的女孩 (第1/3页)
植物因无风而静止不动一叶,公动物因无母动物而去向别处逍遥快活,没有一个。
好像只有他,他很希望那会是一种迷眼的假象,但更希望不是。其实再往深处多走几步,他也想开了。
反正像他这种人就该有这种对待,虽然说他不怎么清楚他究竟是哪种人,更不怎么清楚这种对待究竟是哪种对待。
慢慢的,他越发觉得自己是那一杯白醋,放了很多年,臭酸臭酸的,关键是没几个人愿意赏鼻闻他。
他想他不想是铁血汉子,敢面对所有,就算是他不想面对的孤独。
孤独是必须要习惯的,习惯孤独是必然的,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右手边的路,就该表现的无痛无痒的大步迈下去。即便不该,就算那是死亡深处。
想当初,他刘不想也是不可一世的社会好痞子,如今独步武林,也是身在江海,心驰魏阙啊!
他在乎他离开的,这并不变态。
他此刻的遇事如同曾的都中纸贵,而今地摊各处有盗版,无奈有心书,不遇有心人呐!
或许这也是一种没落感,渐而渐之,他也就能面能干唾,逆来顺受了。
做一只遍处认主人的奸狗崽子,管它贵妇的鞋跟戳穿他高贵的灵魂。说句不丧良心的话,靠灵魂享受寄托,不如在屎坑你屎我活。
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想得当不得当只能由自个儿握着。就像他,再多的抒发,终是废话。真理往往掌握在闲着没事儿,胡思乱想的人手里。
走两步,歇两步的时间,他知道没人关注很自由,如果这条路是一条政路,那么他是拄笏看山,悠悠自然。
光说这条路显然说着没多大兴致,因为他能感觉到他和这条路会很有缘,而且很有渊源。
所以他发挥了他很大的灵感,动用了很大的智慧,给这条路起了个名字,名字他很喜欢,且爱到无法自拔,这条路的名字叫“婆娑路”。
他很佩服他的宽达,一种很难形容他是巨人形象的宽达。如果婆娑路不是路,而他妈的是世界,那么他想他自己叫不想这个名字算是叫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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