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卷 帝国之路_第410章 法律的本质 (第2/3页)
后退出了会客厅,去办理皇帝交代他的任务去了。
“…土地改革实施之后,现在的乡村主要有三种经济模式,第一种是自耕农合并的合作社,也就是所谓的公社,除了缴纳二成半的国税,公社留置一成半的水利农田基金外,剩下的就分配给社员。
第二种是赎买土地形成的合作社,除了缴纳以上四成的支出之外,还要另外加征一成的赎买费用给国库。
第三种则是商人、地主以土地、资金入股,农民以劳动力入股形成的农业公司。在缴纳了税收和扣除了成本之后,剩下的收益以五:五分成。
虽然农民的负担并没有比过去减轻多少,但是通过公社和公司的缴纳税收和采办农资,减少了胥吏和商人的盘剥环节,加上良种推广和水利设施的修建,农民的实际收入反而较过去提高了将近一倍…”
崔呈秀显然是踏实的沉下去做事了,否则他的报告也不会如此顺畅,朱由检在心里如此评价着。从这个报告中可以听的出来,那些地主士绅之所以不满,便是朝廷刚刚对河北地区进行了水利改造工程,农会也正开始逐步推广良种和优化的耕作技术时,朝廷却一脚将他们踢出了获利的对象范围。
最让这些地主士绅感到不满的是,他们现在交出去的大部分土地,很明显将会改造成上等的水浇地,但他们现在收到的田价却只是中田或是下田的价格。甚至有些被他们霸占的公用山林和土地,现在也被朝廷近乎无偿的收回了。
这样的土地改革,除了那些分得土地的农民会叫好之外,大部分地主都是抱有怨言的。只不过有许多地主士绅从棉纺织业或是其他粮食加工业中获得了补偿,因此才没能出现大规模的反抗事件。
但是对于临近山东、河南部分河北地区的地主士绅来说,他们距离京城太远,观念也较为保守,因此并没有从朝廷鼓励工商的政策中获益,怨气自然就更大一些,联合山东的地主士绅反抗土改政策,也就不足为奇了。
听完了崔呈秀的报告之后,朱由检思考了许久说道:“事情既然已经变成了这样,朕觉得目前土地改革委员会不仅不能退缩,反而要进一步彻底完成河北的土地改革计划。
另外,山东民众既然已经卷入到了土地改革的政策争议之中,那就干脆今年把土地改革计划扩张到山东全省。土地改革委员会只有展现出坚定改革的决心,才能够迫使那些中间派转而接受朝廷的改革政策,我们需要面对的就剩下了那些少数冥顽不灵的保守派。
现在在扶桑岛、婆罗洲、柬埔寨、马来半岛都有着大量的待开垦土地,对于那些中间派,土地改革委员会可以以1:1.5或1:2的比例,发给他们土地拓荒证,准许他们前往当地申请开垦荒地,三十年内不收取地租。
对于那些坚决反对的保守派,则强制以1:1的土地比例,换取其在国内的全部土地,指定其前往固定地区领取土地,十五年内不得回归…
朕看,这次的运河案子和反土改国策案,都可以遵照这一政策执行,只要没有触及到人命案子,只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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