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热心青年 (第1/3页)
那个女侍变成了身高正好到正凡石肩部的英俊童子。
“不行!”正凡石看了看这个英俊的童子,把他这个主人的风头都盖过去了,跑外面去,别人指不定会说他是老仆。于是他又下指令,把这位“童子”变的丑了一些。
“可惜,我得换身衣服。石玉!”正凡石喊。
“在,少爷!”童子走了过来。
“服侍本少爷上马!”
石玉把马牵了过来,然后蹲下身子。
正凡石大脚踩上石玉的肩膀,跳上马背。
“你要学会装成稍微有点痛苦的样子!”正凡石觉得石玉有点太轻松了的样子,但又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要是石玉装出一副痛苦的样子,自己再这么干,被人看见了,一定要骂他残忍的。
石玉背着剑,而正凡石骑着石头,石头身上还有滴青树和一口装满了兽皮的箱子。
“咕隆咚——咕隆咚——咕隆咚……”
正凡石摇了摇头,这么可不行,滴青树接近一千斤,就这么挂在石头身上,这么跑起来,有些地动山摇。
和别的马的蹄声完全不一样。
“石头,你跑轻点,注意脚下,你看那踩的一个又一个的深坑。”
果然,不地动山摇了,也没有那种厚重的声音了,“还是我聪明,侍者内部可是有场力游离设备的!区区几千斤,也就是一辆小汽车的重量,这不叫事儿!”
跑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了人家,但正凡石不管,这不是他想要的地方,他要进城去。他知道再往前走,就是镇兽城。
镇兽城,顾名思议,是为了镇住本地的野兽而建造的人类聚集点。
镇兽城,也算是一个大城了,这里的人靠山吃山,兽皮、兽肉、珍稀野兽的交易,是税收的一大进项。
正凡石身份就是一个,生活富足的少爷,家中有些余钱,却又不是富余到穿锦挂缎甩金子的那种,所以他身上穿的是皮袍。
现在是六月,天气正热,但在这样的地方,人们还是要遮的严严实实的,这里是蛇虫鼠蚁的天下,谁要是乱暴露出身体来,那是找不自在的行为,这里的蚊虫可不是吃素的,只要被咬上一口,立刻就是一个大包!
而且还有那吸血的水蛭,袭人的毒蛇,稍不小心,就会被咬,即使穿了衣服,人们也不敢掉以轻心,要不是在这里利润高,又是故土难离,谁也不会在这里。
镇兽城,是一个几乎看不到树木的地方,一旦有树等植物从地上长出,那么人们会立刻将其拔除。
“最好的虎皮——看一看,快来看一看了啊——”
“唉?说的什么话,这可是从一个完整的水角牛上剥下来的,没有个伤口,我们可是下毒高手——”
“来看一看这边,千年水参,吃了延年益寿,能活两百岁呀,吊命珍品——整颗出售呀——,百年的蟒胆,吃了去死肌,杀腹虫……”
“铁犀皮,铁犀皮,做铠甲、盾牌最好的衬子!一刀砍上去,只留一个白印儿,又不磨损皮肤——家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