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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彩虹荒野 (第1/3页)

    彩虹荒野,一处鲜少有外来人到访的地界。

    当地的土地只需要一个字就能概括----干。

    与一年四个季节不同的是,地处东大陆偏西南的彩虹荒野每年只有两种季节,雨季,或是旱季。

    只残存少部分原住民像是当地枯回草一样,生活态度就是粗糙、坚韧、乃至于张牙舞爪。他们的祖先大多数是带罪之人被流放至此。

    礼义廉耻或是基本原则之类的玩意儿,说到底,还没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来得实在,至少烤红薯能让人活下去,就是这么简单。

    赤色驿站,彩虹荒野的最外围,也是所有罪人最后一眼能回头望一眼家乡奥斯特拉港口的地方。今天来了新客人。只不过不是流放者的身份。

    黑色甲胄披身,闪耀金色光泽的短杖一半斜斜流露出来,披散的黑发流露于外,从外而看,只剩下一双紫红色的眼睛。

    黑甲谢绝了驿站老板端上来的烈酒,从水囊里灌几口淡水。几滴水珠从风尘仆仆的面颊上流落,勉强到达下颌时候已然满是黄色灰尘包裹,黑甲男子拿手抹完脸,咧了咧嘴。

    这种水囊是避水猪的皮毛制成,即使是硝制后也残留不少腥臭味道,至少这种时候,黑甲还是很怀念一杯淡啤酒的。

    奥斯特拉港口的大麦啤,有便宜贵,根据所掺杂的水和老板黑心程度决定,最便宜的大抵是一个铜子儿两大杯,那时候虎哥还未曾像现在一样生死未卜,七宝也还只是财阀电竞势力的小头目,未曾加入暴走族,三人都穷到连一个铜子儿都出不起时候,就会去港口外边的旭日村挖掘石材铁矿石,挖一车等于半杯啤酒。

    有一次跟虎哥他们接了笔不小的单子,护送一车货物前去猎鹰高原。一路行程两天三夜,所幸是有惊无险,回来时候,大煮花生、最便宜的炒田螺装一盆,大麦子啤酒少掺水,满上,喝!

    可能是长久没有酒精后突然灌入大量酒液的反应,虎哥差点儿吐出来,隔了一天才缓过来。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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