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变法图强(二) (第2/3页)
三年的时间一点点的流逝,各大城池的叛乱之事也是慢慢的开始有所减少,至于在与天龙皇朝的交接之处,士兵们则是夜坚守,但是总体来说况还算好。
夜色朦胧,繁星点点,偏之内灯火通明,余文与天玄正在不断的论证新法的可行。
“我觉得我们可以分开论证,这样一来也是可以提高效率!”
“也好!”
“我觉得刑事法律方面,可以重刑主义原则为指导,以先前确立的法律制度为基础,重新建立温和中庸的刑事法律规范。”
“就比如说,刑罚体系中,便可以沿袭先前刑罚体系的基础,同时减少对体之刑的适用范围,可以加大对劳役之刑和财产之刑的使用。”
“哦……你是指生命之刑?”
“对,没错先前的具五刑、车裂、凿颠、抽胁、镬烹这五种酷刑本就是依据前朝而制定,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国!”
“有理,所以我以为适当的加重劳役之刑,即限制罪犯自由并强制从事劳役这种刑法但是可以考虑。”
……
如此一来就是半夜时间过去。
但是也是论证了刑事方面律法的可行。
便由余文执笔,天玄口述开始记录在玉笺之上。
……
“第二,耻辱之刑,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损害体及鬓发胡须均属不孝行为,髡刑、耐刑。”
“第三,份之刑,剥夺违法者官职爵位等份地位,废刑、夺爵。
“第四,财产之刑,罚没财产之处罚,赀刑、赎刑、没刑。”
“第五,流放之刑,强制流放者迁徙到指定地区,不准擅自迁返原处的刑罚,包括迁、徙、谪等。其一有罪流放、赦罪流放、无罪流放。”
“嗯,写好了!”余文对着天玄说道。
“既然如此,那余文兄先歇息一会,完了我们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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