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五章 失掉了一支笔  郭沫若自传.第四卷,洪波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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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失掉了一支笔 (第3/3页)

,请他想办法。

    ——恐怕只好到公馆里去找吧。我顺便又把明天要回上海的事情告诉了他,请他致意各位,我们也就不再往蓝家庄去了。到了梅园新村的周公馆,被留着吃了中饭。先在客厅的壁橱里发现了一盆没有装水的文石。我取了二十二个。

    ——那是我一天在街上遇见一位老婆婆要我买的,颖超告诉我:石子都不好,只因为雨花台是革命的纪念地,所以给他买了来。你尽量的挑选吧。

    石子实在太大,而且也没有什么文,挑来选去,我结果还是只挑了二十二个。

    ——雨花台,没工夫去了,就多谢你这二十二个,作为革命纪念地的纪念。

    下午回到旅馆的时候,笔结果被证明是遗失了。这使我感受着一个很大的遗憾。

    这笔本来是两枝配合成的。笔杆上刻有一个“费”字,那便是费德林博士送给我的。笔套的顶塞失掉了,那却是我写《屈原》剧本时把笔尖触断了的原有的一支。两枝凑巧,都是一样黑色而有黄环带的头号派克,触断的一枝被修好了,我便时时混用,于是便弄得每每张冠李戴。去年六月到苏联去之前在重庆失掉了一支,今年六月到南京来又把这剩下的一支失掉了。这在我是值得双重纪念的物品,却永远没有再回到我手里的时候了。我感觉着有点遗憾,就好像失掉了两位最好的朋友。

    “费”字笔,我永远不能忘怀你。

    你在我手中让我写成了《虎符》、《高渐离》、《孔雀胆》、《南冠草》;

    你又让我写出了《青铜时代》、《十批判书》、《甲申三百年祭》;我们甘苦相共者四年有半,

    而我今天却把你遗失在这石头城里。

    我唯一的希望,是拾得你者不要是一位法西斯蒂。

    假使是一位法西斯蒂把你拾捡了去,

    你决不要替他写出《我的奋斗》那样的文字。

    “费”字笔,这无可补偿的损失呀,

    我要永远的纪念着你,纪念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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