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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0篇 疑问电话 (第1/3页)

    这类人,我们只能做标记,和法官再次沟通,做特殊处理。

    平时吧,电话一个接一个打,案件没进展就发牢骚。

    可这关键时刻,就联系不到他们本人了。联系方式改变了,也不及时同我们联系,以变更联系电话。

    这类当事人,真是让人无语!

    第二天中午,我正准备去吃午餐,接到一个老伯伯的电话。

    “喂,是冰律师吗?我是金光股份的投资者,昨天收到你们一条短信说让提供个人账号是真的吗?”老伯伯用沙哑的声音问。

    “对的,是真的。金光股份我们已经帮您申请执行了,现在法院已经执行到赔偿款,您只需要提供您本人准确的银行卡账号信息,法院就会把赔偿款支付给您……”我耐心的向老伯伯解释到。

    “哦,这才好了。都几年过去了,我还以为没希望了呢,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老伯伯感激的说。

    “哦,没事。这个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时间确实挺长的……”

    “是呀,是呀……”

    ……

    寒暄几句后,老伯伯才高兴的挂了电话。

    听上去,老伯伯至少70岁了,说话声音很轻,甚至有些费力。

    他开玩笑说,如果再等一二年的,他恐怕就等不都拿赔偿款了……

    的确,这也正是起诉时法院为什么要让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结算时让当事人提供本人账号的原因。

    象这类审理周期较长的案件,审着审着,当事人就没了。

    更有甚者,股票持有人已经去世了,因其合法继承人较多,一时半会难以办理公证的,或者嫌办公证太麻烦的,都会隐瞒实情,借死者名义起诉。

    要求提供本人生效证明、本人账号信息就有效避免了存在多名继承人时,被个别继承者侵吞财产的弊端。

    所以,老年人提早立遗嘱或进行遗产公证可以给继承人们省去很多麻烦。

    但实际上,在中国,愿意生前立遗嘱或公证的老人少之又少。

    这可能和我们的传统观念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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