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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党的履历 (第3/3页)

疗养。此时我才知道,为我逃走,和我同屋住的蒙仲穆钉了足镣,直到九月才送法院释放。看守我的一个巡官撤职,两个巡捕送法院判徒刑六个月。对我自然又是一个通缉(这是北平看守所被押的同志告我的)。

    二十五年[1936]五月天津特委对我说:“因为去年九月十月中央遭大破坏后,至现在还没把关系弄好,国际关系也未弄好,经济实在无法。”要我去[北]平疗养(因为那时经济上朋友对我还有些办法)。我就到了北平,与[北]平市发生关系,在西郊罗道庄休养。双十二事变后,我的经济来源断绝,又由党供给。

    二十六年[1937]四月中央寄给我一百元,此时仍在[北]平西郊休养,病很是好。卢沟桥事变,平津失守后,我移住城内。九月半,[北]平市委要我离北平,即到天津,天津又要我来中央。到西安病又大发并吐血。十月二十日就又到南五台疗养,病又稍见好。

    今年三月二日西安办事处要我来中央,于五日晚到此。这就是我在党的履历的大概。

    二、我的病状:

    二十一年[1932]二月,我因肺病在北平出狱后,病极危险,瘦、发烧、盗汗、失眠、吐血、痰多等病状具备,各医院都拒绝治疗。经过自己疗养年余,到二十三年[1934]秋季,协和医院认为有法治了。当时详细检查结果,两肺都烂了。右肺有很大的一个空洞,一条气管倒了,要好必须等右肺好利,将右胸肋骨割去五根,并将倒了的那条气管扶正。割肋他们有把握,但扶气管他们无把握。我如敢试验,要地方政府[北]平市公安局、家长签名,他们试割试扶,有危险他们不负责。当时,我和党商议都不赞成冒此险。因此,我二十四年[1935]二月给河北省委写信,要求中央把我送往苏国施此手术(因为协和医生说,现在扶气管能办到只有美国和苏国,港湾区已有一个医院也在试验,可是算了一下,一共得一千余元)。三月,得到省委回信:“能办到,准备动身。”等到五月二十五日,我又被捕了。去年十月我到西安[八路军驻陕]办事处,又将此事提出。十二月,伍云甫同志来信说:“能办到,等机会。”直到此次来此动身时,他还说:“可到中央等机会。”如果不割不扶,我的病是不能好利的,不能好到能工作的程度。”

    ……

    敬致党礼!

    乔国桢

    三月二十四日上午写完

    (这是乔国桢同志1938年3月24日在延安向中共中央组织部写的书面报告的第一、二部分,题目为编者加的。该报告还有:三、近来传说有关我的几件事;四、我的要求;五、×××的事。均略。本文及本书历史文献的文字技术处理办法:原作者加注用“()”,编者加注用“()”,遗漏,正误用“[]”,多余的字词用“〈〉”,不好表示或不出现的字词用“×××”,看不清楚、无法判断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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