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看不起 (第2/3页)
切收拾好,为了节约时间,陈枫找别人借了一辆摩托车,然后带着白小梅一块前往天胜大酒店。
天胜大酒店是当地最有名的一家酒店,因为档次比较高,不是一般人能够消费的起的。
听说这里最便宜的一顿饭,都要五百多块,里面的装修,格调,都是当地最好的,就连迎宾的小姐,都是最漂亮的。
反正只要是没钱,根本连想进的想法,都不能有。
“哇,这酒店好大,好气派!”到了地方,白小梅看着眼前矗立的高楼,不由的仰望。
还伸着手指想要数数几层。
陈枫笑了笑,在重生之前,自己也是见过一百多层的高楼,宛若摩天大厦。
只不过现在只是八十年代,难怪白小梅会这么惊讶。
若是让白小梅看到现代的摩天高楼,怕是直接会被惊掉下巴吧。
就在这时,原先已经到场的人,透过玻璃窗,看到了楼下的陈枫和白小梅。
随即就有人认出来了,就说道,“那个不是白小梅吗?对了,他旁边那个男的是谁啊?穿的人模狗样的。”
“还能是谁,就是他那个啥本事都没有的混混未婚夫呗。”
“是啊, 真没想到啊,他们俩穿的这么好,怕是挣到钱了吧?”
“哪儿啊,还不是故意穿戴整齐,过来装面子的,这种人我见多了。”
“既然这样, 为啥还非要提她?”说话的人,正是今天的组局者,名叫王红。
王红看见白小梅,就很不舒服,只因为白小梅上学的时候,样样比她强,让她根本找不到任何的自信与优越感。
更可恨的是,白小梅天生的一副好面孔,更让王红从心里过不去了。
为什么同样都是人,差距就这么大?
当然,这些都是停留在以前,如今都过去六七年了,王红也是变化很大,不仅有钱了,还嫁了一个更有钱的老公,甚至就连浑身的气质,提升的都不是一个档次。
随即在场的几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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