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83章 绳之于法  系统逼我抄书怎么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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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3章 绳之于法 (第2/3页)

谣言?

    电话那头的秦律师脸色古怪,道:“据经手此案件的民警说,邓某超在口供中提到,是网络上认识的一个人以十万元软妹币作为条件雇佣他在网络上散播谣言抹黑你。”

    李淳罡听完一脸懵逼加蛋疼。

    原来折腾半天抓到的这个造谣者1号居然只是个虾兵蟹将,幕后其实还有一个隐藏得更深的黑手。

    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居然如此憎恨自己,为此愿意花费10万元软妹币请来这么个废物

    “那警方有没有顺藤摸瓜找到出钱雇佣邓某超抹黑我的那家伙?”李淳罡很不忿。

    秦律师说:“很抱歉,没有。因为邓某超提供的对方线索十分有限,双方只是单纯依靠的网络联系,而给邓某超进行转账的银行账号也追查过了,经过再三审查发现是盗用的他人银行卡,继续往下查也查不出更多的线索。至于邓某超当地公安局决定对他进行7天的刑事拘留,然后再移交给检察院。”

    对这个结果,李淳罡对没抓到真正幕后黑手感到可惜之余也还算满意,至少最基础的给造谣者足够的教训,7天这么短算是便宜他了!等到法院开始审判,到时再让他进去“再接再厉”。

    这事别看简单,要是自己一个处理不好,分分钟名声大损的。互联网时代,名声人设口碑一旦毁了,再想要重新挽回可就难了。

    破坏远比建设简单。

    跟秦律师聊几句,让他帮忙继续跟进后续事宜,如果实在追寻不到那个幕后黑手就算了,李淳罡就挂断了电话。

    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从李淳罡向法院提起诉讼,到法院立案,再到公安机关侦查,侦查过程起码要一个月。侦查完毕,递交证据给检察院审查,审查也要一个月。然后才由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法院收到案件详情后,会在一个月内审理。

    这还要分两种情况: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一般来说,三个月到半年时间了结一件案子,已经算快了,最快也要两个月时间。李淳罡这种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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