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五首歌 (第1/3页)
    眼见沈默作出护食的样子,李杰也收回了胳膊,他只是装装样子的,那些歌本来就是给沈默准备的。
    “里面还有几首,你自己挑吧。”
    听到这话,沈默的兴趣瞬间被勾了起来,于她而言,一首好歌就像是一瓶醇香的美酒。
    随后,她立刻将本子放到了桌子上,重新翻阅起来。
    《欧若拉》?
    《遗失的美好》?
    《不想懂得》?
    《阿刁》?
    看到剩下的四首歌,沈默的眼睛越瞪越大。
    单从她的个人角度而言,这五首歌,每首歌都非常出彩,并且和她的个人音域也非常契合。
    量身打造,不外如是。
    只是,看着看着,她整个人忽然变得丧气起来。
    她受到打击了!
    而且是非常严重的打击。
    弟弟从小就非常利害,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开始在各类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且不限于散文、诗歌、短篇等。
    后来,更是直接成了畅销书作家。
    年收入几十万的那种。
    他们姐弟俩的生活费,她学音乐的钱,上学的钱,全都是弟弟赚的。
    当初,沈默放弃钢琴,转而拥抱流行音乐,也有多赚钱的念头在里面。
    因为想要从古典音乐中杀出来,太难了,并且投入和产出,也非常不匹配。
    西方,才是古典音乐的大本营。
    华人想要得到古典音乐界的认可,难之又难。
    如果要出头,出国留学,那是必须的。
    出国留学的花费,可不低,且成材率又非常低。
    因此,沈默上大学时就选择了作曲专业,准备走歌手路线。
    毕竟,歌手很赚钱,这是公认的事实。
    “弟,你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得?”
    片刻后,沈默目光幽幽地盯着李杰的脑袋看了几眼,她是真的没有想到,自家弟弟写歌竟然也这么厉害。
    被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打败,那滋味,可不好受。
    “可能,这就是天才吧?”
    李杰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我只是随便学了学而已。”
    “随……便……学……了……学?”
    沈默一字一顿的重复了一遍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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