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章 火并福州(三)  五代十国之南唐摄政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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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火并福州(三) (第2/3页)

载拍起了彩虹屁,众人也一起附和。

    美人陪酒,众人已经忘记了南吴大军已经快接近福州。

    朱元为福州副刺史,兼左仆射同平章事。韩熙载任命为建州节度使,兼任兼知制诰。陈诲为建州刺史。与闽军共二十万大举进军吴越。

    吴越国派兵2万,自温州(今属浙江)渡海,水陆疾驱攻打福州。李景达命陈诲、林仁肇大军五万抵挡,并要留从效为接引,领兵三万为后援,林仁翰为其运输粮草。刘景达派刘仁瞻、朱元攻打处州,已解围福州援军。

    南唐虽说是二十万大军,但实际投入战争的只有五万不到,吴越派兵有十万之多,漳州、建州、福州十万大军留守,漳州、泉州没有真正起到关键作用,福州守住了,但是李景达攻克吴越的计划失败了。

    李景达大军退回福州,决定从新整顿福州、漳州、泉州、韩熙载为泉州刺史,朱元任命为漳州刺史,留从效为建州副刺史。

    在福州、泉州等地任命市舶司的官员,职掌任命并规定五条法令是:第一条:对船货进行抽解和抽买。抽解就是征税(无偿),抽买也叫和买或博买就是以官价收买。(一般抽解10%,抽买30%);第二条:禁止(专卖)及其他舶货的收买、出卖、保管与解送;第三条:必须制发海舶出港许可证与查禁违禁物品(铜钱、兵器等);第四条:制发舶货贩卖许可证(出凭),对货抽解、抽买的发给买卖许可证;第五条:迎送与招待舶藩国海商,晓之来远之意,以通异国之情,招徕海外之货。

    李景达知道对进出口货物实行抽分制度,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官府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后,将所抽货物解赴都城,征收实物形式的市舶税。市舶税是宋王朝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北宋中期,市舶税收入达42万缗左右;南宋初期,市舶税收入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超过 10%。元朝政府规定:对进出口货物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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