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4章:共眠  穿成奸臣的娇软青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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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共眠 (第1/2页)

    烛火下~

    叶芷东想想,西凑凑,终于写出五百字,满满的一页,内容如下:

    景平帝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吾名沈宸。

    韶年。(是指八岁)

    幼时幸得叶府所助,承蒙贵人之恩,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得问心无愧。此纸起誓,他日长大后若青云直上,不会因为私人恩怨,公报私仇,为难叶府的人!

    若与叶府之人有恩怨,可报官,搜集人证物证,做为呈堂证供,提供给官府。

    同时,不与官府的人勾结。

    不得对叶府的三小姐叶芷使用刑具或极刑~

    不得落井下石……

    ……………………

    ……………………特此说明,叶府的人是指大庆朝尚书大人叶源一家。

    承诺人:

    毕。

    终于写完了!

    当事人执笔签名即可。

    揉揉发涩的眼睛,伸一个大大的懒腰~

    叶芷的小篆字体练得比初学时期好,现在不止是能勉强看得出字的程度,是可以算得上工整的。

    “小宸,我写完了,快来签字。”

    这五百字也挺浪费力气的,写完都没有精神了!

    没有人回应。

    抬眸看去,小奸臣不知何时已经侧身睡在粉被之中,不敢睡得太进去,靠在床边,鞋子没有脱,是刚刚不小心睡过去的!

    夜晚又哭又闹的,小孩总是容易困。

    清漪苑离他院子要走一会儿,不如就让他在这里睡了吧。

    在叶芷眼里,他就是一个幼童,今天还哭了,软萌又可爱,怕小伙伴不理他,还爱吃醋,妥妥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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