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四百九十七章 朱标出手,太子手腕 (第2/3页)
反驳道:“梁国公安排工厂关门,赶走农工的时候,想过农工心中的怨言,朝廷的不安,金陵百姓的不安吗?梁国公高工钱再次调走农工,让国有工业园区停摆的时候,想过工部与工业部的怨言吗?”
“人不能到最后没了招,承受了损失,失败之后,才想起自己的委屈,却不能反思自己的过错。若是你们想继续斗,我可以奉陪下去。若是你们想就此停下,我可以收手。”
蓝玉怒不可遏:“奉陪下去?都这样了,你还有什么招式可用?”
工厂关了,清算了。
你顾正臣就是再建国有工业园区,也与这些勋贵没什么关系了!
还这样咄咄逼人,简直是欺人太甚!
顾正臣见蓝玉强硬,拱手对朱标道:“殿下,刑部正在推动大明律修订,臣提议,将‘户律钱债’中添加一条:破产商民,准牵掣有价值之物抵扣,牵掣之物不得超出本契。无有牵掣之物时,准役身折酬。”
“若借贷之人身死,子孙继承其家产,则在家产之内偿还债务,家产清空无以偿还者,债务消除。若子孙不继承其家产,则身死债消,不得追偿子孙,但可追保人代偿。”
蓝玉眼睛瞪大:“顾正臣,你过分了!”
这他娘的若是加入了大明律,以后“父债子偿”这事就不好操作了。虽说唐宋时并不太主张父债子偿,法律里也不支持,但这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事,是民间共识!
被顾正臣明晃晃写到大明律的话,一旦打官司,那吃亏的便是这些勋贵!
毕竟厂长们那里身上背着沉重的债务,这些债务让他们干活三十年也还不清,只能一代代追偿下去,直至拿回所有钱财!可顾正臣要做的,便是斩断勋贵追偿之路,一旦厂长死了,他们的子孙又没什么家产可以继承,这债务直接就没了……
顾正臣毫不畏惧地看着蓝玉,言道:“大明律修订,为的便是弥补漏洞,规范司法,维护底层安稳。这一条,对大明百姓有利,万一被逼得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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