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七十七章 捕鹰  穿越逃荒之夫君养成记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一百七十七章 捕鹰 (第2/3页)

正经经的良民。

    消息送到了栓子和余大海那里,刘台没有见过王秀才,但他是目前军营的一把手,消息自然也给了他一份。

    李三儿在县衙当捕头,算是干回了老本行,自然也接到了消息。

    刘云寨白夏和李修缘那里也送了一份。

    一时之间,关于新县令的身份,就有许多的人都知道了,可谓是人还未坐堂,已然天下知。

    当然,早就知道魏县县令会来,来的是王陆,还是别的王秀才都没有什么关系,只要知道对方是敌非友就行。

    李修缘回了刘云寨就又忙了起来,刘云寨的公务比起魏县只多不少。

    白夏没什么事干,索性拿了弓箭,进山打猎去了。

    后山有森林,有悬崖,白夏那天去军营的时候,看到天上有鹰飞过,今天上山,就是为了猎鹰。

    干旱那会儿,哪怕是刘云寨有水,这诺大的森林里头,都没见过野物的影子。

    动物比人类敏锐,早在意识到灾难到临之前,便携家带口的逃跑了。

    如今干旱过去了,森林里又恢复了热闹,许多野物出现在这里,大型的还没看到,但是小的诸如野鸡、野兔这些,白夏见到不少。

    刘云寨家家户户都养了鸡鸭等牲畜,就连李府也养了不少,白夏现在不缺肉吃。

    她的目标是寻找老鹰。

    寨子里有个从军中退下来的残疾老兵,干旱的时候被李修缘收留的,他还在军中之时,就是训养信鸽的。

    白夏专门找过他,问了他鹰能不能训来送信。

    他说可以,且鹰飞得更高,速度更快,不易被人射杀。

    不过有一点麻烦的是,老鹰只认主人,且在送信的路上可能会走丢。

    好在这些都可以训练。

    现在最主要是,得抓一对鹰,据说成对的比单只的好。

    白夏行走在山林里,如一只灵活的兔子,惊走了不少的小动物。

    鹰不好找,不过寨子里也有人见过,都说老鹰捉小鸡,的确有一些老鹰捕不到猎物就盯上了寨子里的人养的小鸡。

    不过一般情况下,有吃的,老鹰不会傻得去招惹人类。

    所以还是山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