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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五章 狂买影视改编版权的吴导 (第2/3页)

其中挑出精华的十部左右自己拍,剩下的完全可以加价再转手卖掉,这钱赚的多轻松啊?

    所以在进入2006年开始,吴渊就有意识的在关注网络文学平台,主要是女频方面,一发现后世有印象的电视剧原著,立马就会让李晓萍去买影视改编权。

    不只是在国内。

    好来坞那边,《暮光之城》的第一部也终于出版了,并且在北美青少年女性群体里轰动一时,成为了流行读物。

    流行程度大概相当于华夏男生群体里后来流行《龙族》的程度。

    只是现在还没有人能想象到,《暮光之城》全部五册居然能全球销售2.5亿本

    这是一个疯狂的成绩。

    趁着现在《暮光之城》的现象级才刚刚开始,吴渊第一时间就让john去和《暮光之城》的原著作者谈影视改编权的购买。

    北美这边的作者,对影视改编权的重视程度更高,毕竟有《哈利波特》和《魔戒》等作品珠玉在前了。

    不过《暮光之城》火归火,可好来坞六大却根本看不上,觉得这只是一个青春偶像,改编成电影也是青春偶像电影,在好来坞是没有市场的。

    这个想法很正常,内地在《小时代》电影出现之前,也从来没有哪家制片公司想象过,这样一部少女粉丝向读物,改编成电影能卖几个亿.

    有些事情就是他娘的离谱。

    整个好来坞没有一家公司认为《暮光之城》有改编成电影的意义和价值。

    所以光时代是唯一一家找上《暮光之城》作者斯蒂芬妮·梅尔的影视公司。

    在只有一家愿意出价的情况下,斯蒂芬妮·梅尔与john磨了一段时间后,就以20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了第一部的影视改编权。

    并且今年马上就要上市的第二部,john也一起打包买下了。

    不过斯蒂芬妮·梅尔还是很精明的,虽然她同意签下光时代有优先购买续作影视改编权的条款,但她同时也提出了补充条款。

    如果《暮光之城》顺利改编成功,并且电影票房破一亿美元,她要分走全球票房的8%作为版税。

    或许是她看过.罗琳吃的亏。

    当初罗琳的代理很早就卖了《哈利波特1》的电影版权,只有100万美元,至于什么主题公园、周边这些收入都归华纳占有,罗琳在电影上几乎没赚到多少钱。

    斯蒂芬妮·梅尔对自己的作品当然是充满信心的,所以她不希望自己重蹈罗琳的覆辙,要求分享全球票房分成。

    john当然不可能轻易答应下来,俩人多次谈判,拉扯很久,最终在请示了吴渊后,达成了5%票房分账的协议。

    在john看来,这笔钱斯蒂芬妮·梅尔不一定能拿到。

    反正他作为好来坞专业制片人,同样也不看好这种青少年青春偶像改编的电影。

    不过吴渊心里有数,知道自己这笔钱是必给了。

    但谁叫《暮光之城》这个系列真的太赚钱了呢。

    找几个年轻漂亮的偶像派演员,花个三四千万美元把电影拍出来,就能拿下全球3.9亿美元的票房,给原著作者分点也没啥。

    这方面吴渊比好来坞的资本家们更加大度一些,毕竟他的身份首先是个导演,之后才是电影公司老板。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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