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专业的刺杀手法 (第3/3页)
戒备方面留下什么隐患,也就是说,不是布置的问题吗?
卡尔迅速看完了影像。
整个刺杀过程仅持续六秒,若剔除刺客中枪毙命的时间,从暴起突进到目标殒命,真正有效的行动时间只有短短两秒。
突破NCPD防线、利用斯安威斯坦突进、在十米开外抢在保镖合围前连开三枪——两枪命中躯干,最后一枪精准爆头。
整套动作如手术般精确,即便以卡尔的眼光来看,此人也绝对有资格在‘来生’酒吧接下高难度的委托。
技术无可挑剔,但射击模式.
有些不对劲。
并非他使用的‘莫桑比克射击法’本身有问题——这种两胸一头的标准射击,确实能最有效地彻底解除目标反抗能力。
但奇怪的地方也就在这里。
首先,莫桑比克是典型的近距离歼敌战术,十米开外虽然不算特别远的距离,但是怎么样也到不了贴身战斗的地步,其次,这套枪法的核心在于确保目标停止行动和阻止反抗,而非追求最快击杀。
也就是说,如果是在战斗中,那么这种射击法没有任何问题,甚至算得上是近距离里阻止对方临死反抗的完美射击办法,但是在刺杀方面
能开出一枪都已经是侥幸了,两枪躯干一枪头?这算什么刺杀。
真有这种开三枪的机会,都对着心脏或者脑袋头拼命清空子弹不好吗,卡尔也能从影像看得出来,刺杀者的枪法很好,甚至十分精准,在这方面绝对有专业练习过的,他并不是做不到。
不过,似乎另有解释——从刺杀者冲刺时扭曲的面容和义体过载的特征判断,这分明是赛博精神病发作的典型状态。
一个被本能驱使的疯子,依循肌肉记忆使用最熟悉的射击方式,倒也不足为奇。
如果这个推论成立,那么一个在失控状态下,仍本能采用‘莫桑比克射击法’这种专业射击技巧的人.
卡尔的思索着。
‘是警察?职业保镖?还是专精贴身暗杀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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