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书·本纪·卷三 (第1/3页)
洪武十七年春正月辛未朔,帝御乾元殿受贺。
戊寅,户部奏河套三州事,以丰州等处边民甚多而寡粮,请议徙民入内。
帝曰:昔禹治水九载,朕岂可徙民避患?当修千里长堤,广植固沙柳。待新作北扩,河套必成粮仓。遂发工部侍郎杜淹督河工,调火药十万斤开凿引渠。
二月,温州飓风,海溢溺民。帝闻奏恻然,命户部拨钱十万贯,命江南东道布政使刘垚曰:毋令灾民鬻子,死者官给棺椁。
三月,黑齿蛮叛,围普洱城。李阳春遣杨师厚率八百铁骑,大破之,擒酋长线逮于蕉林。
四月,绥州大旱。帝命河东道发粮四万石,另遣太医三十人防治疫病。
六月,河南蝗灾。帝诏:以工代赈,浚汴渠百里。发粮五十万石,募夫十万,既治蝗患,复通漕运。
八月,黔中道奏新作产量曰:红薯亩六石,土豆一石六七斗,玉米一石,皆不如岭南官吏所言。
帝曰:地力有殊,岂可求全?昔江南稻丰而漠北畜肥,各尽其利可也。令工部农司绘《黔中耕植图》,命户部发钱五十万贯,有司推广坡地梯田法。
九月,剑南粮溢。帝命户部发钱五十万贯,设常平仓百座。敕曰:丰年储粮,凶年赈饥,此晁错遗法也。
十一月,允吐蕃借粮三十万石。赐没卢丹增《兽医方》《牧马图》,谕曰:番民亦是朕之赤子,患难相恤。吐蕃诸部闻诏,争献良马千匹,挽马二万四千匹有奇。
洪武十八年二月,关内道奏:河套堤坝已成百里,植固沙柳十万株,开渠引水溉田三千顷。帝喜,河工皆赏帛三匹。
四月,交河郡王张淮深奏请释故河北戍边牙兵。帝敕曰:准其归乡,然须具连坐状:归后作乱者,本犯凌迟,三族皆斩。遂放还河北牙兵三千四百人,皆具结画押。
五月,刑部徙罪民十万七千口实边:发北庭二万六千,大宁、辽东三万四千,云南、安南四万七千。赐《戍边律》:垦田超额者减刑,逃亡者加罪。罪民皆领稻种、农具,沿途州郡供饮食医药。
七月,金城郡王马成薨。帝辍朝三日,追封金王,谥武敏。其子马懿袭金城郡王爵。
十月,剑南布政使高郁奏储粮五百万石。帝命起运四百万石往凉州,一百万石往北庭。发精卒八千护粮,沿途设水驿三十六处。
十一月庚寅,海军都督耿瓛密奏:日本国自得灰吹法,石见、陆奥等地岁出金银巨万。其豪族国司争矿厮杀,恐酿大乱。
帝曰:昔齐桓伐楚,不过问包茅不贡。今日本内争,正可坐收其利。遂敕耿瓛:毋预内政,专司贸易。若战火延及商港,则遣兵护之。
洪武十九年正月,河东大雪深数尺,民多冻馁。帝闻奏恻然,敕河北道发粟二十万石,关内道输棉花百万斤,以工代赈。
二月,李阳春奏筑西北石城三座:丽江城扼吐蕃南下要道,剑川城控盐铁之利,维西城戍金沙险滩。帝从之。
三月,帝令祠部侍郎持节告吐蕃王没卢丹增:汉蕃既为君臣,当共剿流寇。若纵匪南侵,必问罪逻些。
四月,礼部奏新罗内乱。帝问户部:辽东粮秣可支大军否?
对曰:“辽东垦田仅三万余顷,户不足十万,未可轻动。
遂敕礼部:新罗自武德年间朝贡不绝,今其内乱,虽不调兵马,亦可借粮三万石,助其平乱臣。
丙申,交河郡王张淮深奏:北庭新作试种。
五月,山南西道奏:渝州妖人李德伪称前唐太宗苗裔,撰《李氏兴衰图》惑众,聚愚民数千围南平县。都督刘鄩遣兵擒之,搜得伪玉玺、妖书百余卷。
帝敕:首恶凌迟,从者戍云南。其妖书悉焚之,敢藏匿者同罪。
六月,帝巡河南,皇太子烈监国。
戊戌,新罗使金裕弘泣血求粮,太子驰奏行在。帝叹曰:新罗民亦朕子也。令河南道发粮十万石,由登州水师护送至金州。赐新罗女王诏:以粮平粜,毋纵豪强盘剥。
七月,帝至郑州,见田畴红薯蔓生。召老农示曰:薯叶可饲猪羊,薯茎可腌为菹,薯干可充军粮。亲制《红薯百用法》颁行天下。
八月丁未,帝还洛阳。
辛巳,河北奏新作丰产:红薯亩产八石,土豆三石,玉米一石二斗。
九月,关内道奏:新作亩产虽逊河北,仍倍于粟麦。敕曰:河套宜薯,陇东宜玉米,当因地种植。遂罢关中贡麦旧制,改征薯干。
十月,李阳春奏云南收支。帝朱批:云南矿税丰而粮产薄,可减蛮兵二万,增屯田卒三万。自此云南岁省军饷三十万贯。
十二月,安西、北庭大都护、交河郡王张淮深奏:北庭试种新作,红薯亩产五石,土豆、玉米仅一石二三斗。
帝谕:西域寒旱,当以薯备荒,仍主种粟麦。昔班超屯田疏勒,亦多种麦。遂发关西罪民万五千人实边,敕曰:收复弓月、碎叶者,赦罪授田。
洪武二十年正月,礼部尚书杨知温奏:新罗女王高价粜粮,斗米索钱三百,民怨沸腾。
帝怒掷奏章曰:朕救其饥,反成敛财之资。遂敕鸿胪寺:自今新罗贡使勿纳,商船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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