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74章 天时地利人和的失踪  重生97,我在市局破悬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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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674章 天时地利人和的失踪 (第1/3页)

    齐大志和曾美华的「失踪」,在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後,给了警方一种感觉。

    那就是这两人的失踪,几乎兼具了天时、地利与人和。

    如果不是锺颖的意外,没人会在意这两个人的人间蒸发。

    齐大志和曾美华都是本地人,自由恋爱结的婚。

    齐大志的母亲早已过世,有个老年痴呆严重的父亲五年前也没了。

    因为当初关於老人的赡养问题,齐家的兄妹四个闹得相当难看,所以父亲一死,兄弟姐妹间也就基本断了联系,甚至连清明上坟烧纸都是各管各的。

    所以齐家人对於齐大志的失踪,是完全不知情的。

    齐大志早年在公家单位工作,後来自己辞职下海当起了包工头,便开始常年在外了。

    老父亲还在的时候,齐大志的哥哥和妹妹都听他说过,他貌似有一些门路,承包的工地主要都在南方。

    他们说,齐大志应该是挣了不少钱的,毕竟从行头、抽菸和做派能够看得出来。

    但这也是亲戚对他最大的不满,他们觉得既然你有钱,平时又没精力照顾老父亲,那凭什麽只出这点钱。

    五零後和六零後这两代人,都是有一堆兄弟姐妹的,部分七零後也是。也因此,在之後的赡养老人问题上,惹出了大量的家庭矛盾。

    而矛盾的焦点,无非就是谁出钱多,谁出钱少,谁出力多,谁出力少。

    讲到底就是要争一个所谓的公平。

    甚至为了作证这个公平,不惜把几十年前小时候父母给谁多夹了一筷子肉的陈芝麻烂谷子给翻出来。

    齐大志家就是这种情况,一个哥哥,两个妹妹,提到齐大志,说的都是当年的旧帐,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有。

    唯一算得上有用的信息,就是齐大志当年和曾美华是自由恋爱好上的。

    但当年他们父母是反对两人婚事的,一来是曾美华家里比较穷,二来是齐大志的母亲不知道从哪儿打听到,说曾美华的母亲是个疯子,年轻的时候跳河自杀的。

    齐母坚持认为,疯病是会遗传的,不光曾美华可能会遗传,以後生了孙子也会。

    但他们兄妹几个对曾美华的印象倒是不错,为人勤恳厚道,尤其唯齐大志马首是瞻,据说齐大志这麽多年从来没做过家务,连洗脚水都没有自己打过。

    而且这麽多年过去了,不管是曾美华还是齐帅,看着都挺正常的,也没有像齐母说的会遗传疯病。

    对於齐大志在家当甩手掌柜的事,周奕感觉还是有点奇怪。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按理来说,男人赚钱多,在家当大爷是很常见的事,尤其八九十年代很多人的思想还是比较传统的。但问题是,从齐家的生活条件,以及对齐家进行的搜查结果来看。

    齐大志赚的钱,似乎并没有往这个家里拿。

    齐家的条件显而易见,这个老公房还是当初齐大志在公家单位分的,那逼仄的环境让人走进楼道就开始心理和生理都不适了。

    说难听点,齐家出了这种骇人听闻的惨案。

    这栋楼回头不闹点鬼,那都对不起这个氛围了。

    而且现场勘查的时候,齐家是一分钱都没发现的。

    至於被光头他们抢走的那两个包,除了锺颖拿出来交给齐帅的那一万两千块钱之外,剩下的零钱只有三百多块钱。

    说明齐帅手里根本就没钱。

    更说明,齐大志就算赚了钱,也没有往这个家里拿过。

    否则这个家的生活条件也不至於如此。

    所以周奕分析有两种可能性:要麽齐大志只是打肿脸充胖子,在外面赚了点钱,却全部挥霍一空了。

    要麽,齐大志在南方,可能还有一个家。以周奕对这个时代的了解而言,能跑去南方做包工头生意的,都是能吃到肉的。

    哪怕是通过关系拿到的工程,替人干事儿,能喝到的这口汤也够普通人在经济水平上跨越阶层了。

    所以周奕更倾向於後者,齐大志大概率在南方还有个年轻漂亮的老婆,还有个年纪不大的儿子或女儿。

    但他失踪这麽久,也没人报警调查,说明这个外室应该不清楚齐大志的底细。

    在曾美华的口中,齐大志是跟野女人跑了。

    但对那个野女人而言,可能觉得是齐大志始乱终弃「抛妻弃子」。

    毕竟哪个小三会因为被金主抛弃了而报警的,就算报警了,警察也不会替这种没证据的狗咬狗、不道德的事情出头。

    所以齐大志的失踪,完全称得上是天时地利人和,唯二可能关心他死活的人,就是杀了他的人。

    至於曾美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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