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38章:漫长岁月的收获  吞噬唯唯诺诺,诸天重拳出击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438章:漫长岁月的收获 (第1/3页)

    巨斧最强者将妖族获得了第二件至强至宝的消息告诉了人类族群一众宇宙之主之后,很快就结束了巨斧会议。

    而巨斧会议结束之后,混沌城主也很快将停止针对妖族行动的命令传达给了人类族群一众宇宙尊者们。

    当然,这些宇宙尊者层次参与的行动,和现在的陆青山已经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所以在巨斧会议结束之后,陆青山先是和老师冰峰之主闲聊了一番,并将自己已经创造出了宇宙之主融合最强秘法的消息告知了对方。

    得知了陆青山已经创造出宇宙之主融合最强秘法之后,冰峰之主自然是十分激动的。

    毕竟之前人类族群中创造出了宇宙之主融合最强秘法的强者只有混沌城主、黑暗之主、以及彭工之主三人,而现在又多了一个陆青山,而且陆青山还是他的弟子。

    见到弟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峰之主心中自然是非常激动和兴奋的。

    虚拟宇宙,雷霆岛山巅,冰峰之主的神殿内。

    “青山!”

    冰峰之主看向坐在自己身旁的弟子,心中更是无比地满意:“你这次创造出了宇宙之主融合最强秘法,已经算是站在宇宙之主这一层次的最巅峰了!”

    “不过为师希望你不要有任何的懈怠,而是继续努力修炼下去,争取未来能够突破到宇宙最强者境界,成为我人类族群新的定海神针!”

    “老师放心!”

    陆青山很快郑重说道:“弟子定当努力修炼,绝不辜负老师您的期待!”

    当然,陆青山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的,但他心中却是知道自己不可能那么容易突破到宇宙最强者境界的。

    这倒不是陆青山没有把握在短时间(数百亿纪元)内创造出六阶秘法,从而跨入宇宙最强者层次。

    毕竟有着聊天群内悟道加持功能的帮助,他的实力肯定是能够不断进步下去的,就算是获取聊天群积分的速度慢上一些,只要积攒上数百亿纪元的时间,怎么也能够创造出六阶层次的秘法了。

    只不过,跨入宇宙最强者是有着两条道路的!

    一是最普通的法则路线,只要能够创造出六阶层次的秘法,一般就能够以法则之路突破到宇宙最强者境界,这也是大多数宇宙之主的突破道路;

    第二自然就是原著中罗峰所走的神力路线了。

    也只有走神力路线,未来的成就才会更高一些!

    尤其是在生命基因层次突破到九万倍、甚至是达到了十万倍之后再突破,那潜力绝对是远远超过其他同阶强者的。

    而且,在突破到宇宙最强者之后,小型宇宙演变过程中,突破者能够有一个观摩混沌衍变的过程,这也是强者一生中唯一一次观摩混沌衍变的过程。

    而观摩混沌衍变,实力便会有一个急剧提升的阶段。

    如果在观摩混沌衍变之前,实力就已经非常强大了,那观摩混沌衍变时候,实力就会变得更加恐怖。

    再加上以低境界创造更高层次的秘法,也有助于悟性和潜力的提升。

    正因如此,陆青山自然是要在宇宙之主阶段尽可能地多停留一段时间的。

    当然,即使陆青山不突破到宇宙最强者境界,他的实力也是能够不断提升的。

    只要他未来创造出了六阶顶尖层次的秘法,那本尊和第二分身加在一起,在原始宇宙中就是两大宇宙最强者战力,反而比成为宇宙最强者之后,所有分身尽皆归一更好一些。

    “青山!”

    见到陆青山信心百倍的样子,冰峰之主很快感叹道:“如今你的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为师了,为师以后也没办法再帮到你什么了!”

    “不过为师最后还要告诫你一件事,那就是永远要对宇宙抱有敬畏之心,不能因为自己实力强大了就毫无敬畏!”

    “像你师祖,当初纵横宇宙海无人可挡,可就是因为和原始宇宙本源意志爆发了冲突,这才被原始宇宙本源意志抓住了机会,然后你师祖就被本源意志给彻底镇压了!”

    听了冰峰之主的叮嘱,陆青山很快点头说道:“弟子明白!”

    “嗯!”

    冰峰之主微微点头,然后便又和陆青山聊起了其他的事情。

    就这样,足足和冰峰之主交流了大半天的时间,陆青山这才起身告辞。

    而陆青山离开之后,冰峰之主则是依旧停留在原地,在他的脑海中却是不断的回忆着当初收陆青山为徒的一幕幕场景。

    说实话,当初冰峰之主选择收陆青山为弟子……

    一是因为陆青山本身的努力修炼;

    二是因为弟子耀光尊者的推荐;

    三则是因为当初陆青山请他出手复活家人,让他知晓了陆青山是一个重感情的人。

    刚刚收陆青山为徒的时候,冰峰之主不过就是随意为之而已。

    在当时的冰峰之主眼中,陆青山大概率也就是能够达到封王无敌实力,有着一丝机会突破到宇宙尊者境界而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