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二十六章 大宋的东北  我和五个大美妞穿越到北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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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六章 大宋的东北 (第1/3页)

    …

    有了赵俣的政治指导,东北的高压统治,为之一松。

    接下来,宋军虽然仍在围剿金国的残余势力,但却是以招安为主,攻打为辅,而且,给的招安政策真的不错。

    这让那些原本还在负隅顽抗的金国的残余势力纷纷投降,而不是继续接受金国的统治。

    其中不少金人甚至反戈一击,帮宋军围剿金兀术等顽抗份子。

    在这种情况下,东北迅速稳定下来。

    到了春暖花开之时,东北大地上,除了金兀术等少量的几支金国的残余势力还在困兽犹斗外,其余金国的残余势力纷纷开城投降或是下山受降。

    此时,大宋已经将重心从攻打金国的残部转为治理东北了。

    大宋治理东北的整体思路是:以工兴边、徙民融俗、全域安邦、边防一体,用大宋的成熟制度结合新领土实情,让东北彻底融入大宋版图,成为大宋稳固的北方屏障与发展腹地。

    具体就是:

    除了传统的《易服令》、《留发令》、《改汉令》以外,还要筛选一些有威胁的女真、契丹、草原游牧民族、东北渔猎民族,分批次迁往中原、南方、箕地的人口稀疏地区,严禁他们大规模聚族而居。

    比如,完颜昌所率领的两万多投降的金人,就被大宋朝廷分成了二十几支,分别迁往二十多个地区,分别安置。

    朝廷在迁入地设立“安置署”,统一登记户籍,将他们与汉民杂居,分配官田,配发新式农具、农业机械,派遣农师手把手教农耕技术,免除三年赋税徭役,鼓励他们放弃游牧渔猎习惯,转向定居农耕。

    同时,还鼓励他们跟汉人通婚,对通婚家庭给予物质奖励,如减免赋税、甚至是直接给钱。

    部族首领授予虚职荣誉,其子弟强制送入中原官学就读,学习儒家文化与大宋律法,考核合格者可担任地方小吏,甚至是大宋的官员,逐步瓦解其部族势力,强化文化认同。

    至于留在东北的女真、契丹以及其他民族的人,由朝廷登基在册,分发户口,按照户口证明提供粮食、医药救助,派汉官与本族长老共同管理,严禁私藏兵器、聚众议事。

    与此同时,从河南、河北、山东、南方和箕地等人口密集地区,以分田、分粮、分女人等噱头,招募流民、无地农民、退役兵士,迁往东北各地。

    ——赵俣君臣商议,共计要往东北迁移至少五百万人口。

    赵俣下旨明确规定:

    在东北设立辽宁路、吉林路、黑龙江路。

    此三路均直属朝廷,路下沿用府、州、县三级行政体系,完全照搬中原宋制。

    路、府、州主官由朝廷直接派遣汉官担任,县丞、通判等副职可选用归附后经考核合格的契丹、女真、渤海贵族或乡贤,协助管理本地事务。

    要害之地如锦州、旅顺、宁江州设“军州”,由朝廷直接派遣禁军驻守,兼管地方行政,形成“路统府、府辖司、军州控要”的层级架构,既保中央集权,又顺边地习俗。

    ——东北西邻蒙古诸部,东临高丽,朝廷在要害地区修建戍堡、烽火台,屯军二十万,实行“军屯结合”制度:兵士七成时间垦田,三成时间戍边,配发农机开垦荒地,实现粮食自给自足,减少朝廷粮饷转运压力。

    在部族集中的偏远地区,暂设“安抚司”过渡,由朝廷派驻的汉官牵头,联合当地乡老处理日常事务,待治理成熟后再改为州县。

    在此三路全面推行大宋律法,严禁任何族群沿用旧有习俗(如血亲复仇、殉葬等)。

    各州县设立县衙、牢狱,由汉官担任知县、推官,负责司法审判;无论汉民、女真、契丹还是渤海等其他民族的人,发生纠纷或触犯律法,一律依法裁决,不搞族群偏袒。

    严禁任何形式的族群歧视,对煽动族群对立者从重处罚,以律法保障各族民众的平等权利。

    大力发展铁路建设,修建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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