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牢中遇害 (第3/3页)
尺寸、凶器推断;狱卒张武与幕玉的供词已按手印存档,铜制带扣的物证已用蜡封固定,贴上了“西市牢房证物”的标签;城门守卫则送来消息,称案发次日清晨,有个左脸带疤的男子持悦宁府的路引出城,去向不明。
乔羽让人将这些证据按“人证”、“物证”、“书证”分类整理,每一份材料都要注明来源。随后,他亲自动笔撰写《狱囚被刺案初步查勘报告》,落款处盖上刑部都官司的朱红大印,准备
送给刑部尚书。
刑部尚书朱文彬看过报告后,当即批复:彻查狱政漏洞。乔羽随即派主事核查西市狱的守卫排班、门禁制度,发现该狱长期存在狱卒私自换班的问题,当即起草《西市狱政整顿方案》,要求三日内整改完毕,同时弹劾西市狱长邹本向、牢头刘浩“监管不力”,请求吏部予罢免邹本向狱长刘浩牢头职务。
案发第四日,刑部将所有证据包括凶器、供词、书信、尸检报告等整理成册,用漆盒封存,派专人送往大理寺。同时,乔羽亲自前往大理寺,与大理寺卿面议案件后续审理事宜。
大理寺正堂外的银杏叶已染成金黄,刑部都官郎中乔羽身着青色朝服,手持案件卷宗,在寺丞的引导下步入正堂。大理寺卿傅永嘉之早已端坐案后,案上摆放着西市狱囚暗杀案的初步卷宗正是日前刑部移送的《狱囚被刺案初步查勘报告》与证据。
“乔郎中一路辛苦,快请坐。”傅永嘉抬手示意,目光落在乔羽手中的漆盒上。
乔羽从漆盒里拿出一柄短刀,说:“这是从西市枯井中打捞出来的短刀,刀刃血迹已与霍岩尸身血样比对吻合,确为杀人凶器。今日前来,便是与寺卿商议后续审理分工,确保案件依法推进。”
“乔郎中,张武与幕玉供称他们喝了狱头邹本向的酒后,头昏脑涨,不多时就昏睡过去。凶手何时进牢何时行凶,他们一概不知。”
“狱长是关键人物,他一定拿了主使人的丰厚酬金,不惜灌醉两名狱卒。
乔羽从卷宗中取出一份《案件审理分工拟议》,递至傅永嘉面前:“下官认为,可分两路审理:一路由大理寺负责提审邹本向与张武、幕玉,核实何人买凶杀人?另一路由刑部负责审查悦宁,案发后的清晨悦宁给何人开具了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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