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袁易奉旨,整治荣府 (第1/3页)
元春命心腹仆妇封氏安排尤氏迁入郡公府后院。
尤氏又向袁易、元春谢了恩,这才跟着封氏去了。
此刻,内厅之中剩下了袁易、元春与林如海。
元春眉宇间凝着一团化不开的疑云与郁结,她犹豫了一会儿,终究忍不住开口,声音轻柔地向袁易问道:“四爷,有一事盘桓在妾的心头,百思不得其解,只是……不知当问不当问。”
袁易道:“但说无妨。林先生在此,并非外人,正好一同参详。”
元春得了允准,这才谨慎措辞,缓缓问道:“妾愚钝,于朝廷律例所知甚浅。此番荣府那……罪臣贾赦的案子,虽则他攀咬尤氏与贾蔷,而尤氏确也有拿家财接济娘家之行,贾蔷亦不免有些纨绔习气,然细究起来,情节似乎都算不得十分恶劣。为何三法司议罪,竟将贾家长房那偌大一份家产,也一并抄没入官了?”
袁易听罢,并未立刻回答,而是将目光转向林如海,道:“夫人此问,牵涉律法,其中关节,我亦未能全然洞悉。先生久历宦海,精通律例,可否详细解此疑惑?”
林如海神色肃然,思索了一会儿,方郑重颔首道:“既是四爷与夫人垂询,下官便僭越,试为剖析一番。”
他呷了口茶,清了清喉咙,条分缕析起来:
“其一,此案性质非同小可,乃圣上亲自关注的钦案,已然惊动天听。更紧要者,圣上明发上谕,命三法司‘从严议罪’。有此四字,三法司诸位堂官,岂敢宽纵?必然是要援引律例中严厉的条款,从重议处。此乃奉旨行事,大势使然。
其二,贾赦此番罪行,一为‘纵奴行凶致毙命’,二便是‘觊觎争夺贾家长房家产’。如此一来,贾家长房这份家产,便成了犯罪诱因,成了涉案财产。即便这家产本不属贾赦所有,然既被卷入罪案漩涡,三法司依律便可将其视为‘罪产’,一并审查处置。
其三,尤氏与贾蔷确有可指摘之处。尤氏拿家财给娘家,贾蔷行为不检,纵然情节并非十分恶劣,然在‘从严议罪’这把尺子衡量下,便可坐实尤氏‘不守妇道,侵吞家产’、贾蔷‘破败家门’的罪名。三法司会认为,此笔巨产正处于被侵吞的危险境地。故而,可以‘保全’名义将其查抄入官。”
其四,贾家长房本就‘积重难返’。且不说早年贾敬坏了事,单说后来贾珍犯罪革爵,致使宁国府被朝廷收回,虽当时未抄没其余家产,污点已深深刻下。再后来,贾珍、贾蓉父子死因难以示人,更添一层阴影。此番贾家长房再度卷入钦案,三法司从严究治之下,便会‘新账旧账一起算’,认定其‘劣迹斑斑,积习难改,无可救药’。将此份家产连根拔起,正合‘清源正本’之意。
早年,贾敬与贾赦皆依附景宁朝太子,因太子坏了事被废,两人受到牵连,非但官职罢免,连爵位都大降。
林如海总结道:“因而,三法司奏报圣上,言尤氏‘不守妇道,侵吞家产’,贾蔷‘破败家门’,二人管理家产不善,致生事端,为绝后患、清乱源,建议将贾家长房家产一并抄没入官。而圣上允准,却特意在旨意中提及‘留极少量财产给尤氏维持生计’,这已算是开恩了。”
其实,关键还是看圣裁,而泰顺帝早想抄没贾家长房的诺大家业了。
袁易听罢这番深入剖析,缓缓点头:“先生所言,洞若观火。原来其中有这许多律法政情的考量。”
元春亦恍然明悟,明白之余,心中却是郁闷与惋惜。
她可是深知,贾家长房虽早已式微,尤氏手中掌管的家产却是惊人的,金银库藏、古玩珍奇、田庄地产,林林总总,比起荣国府家产估计都少不了多少。原本,其中一半当划给惜春作为日后嫁妆。如今可好,这泼天的富贵,竟就此被一股脑儿抄没入官了去!
想及此,连她都不由感到一阵心疼。
袁易倒是神色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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