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了不起 (第3/3页)
、於季瑶和林思成照面。
他当时也劝了一下:确实是言文镜的责任,该骂,但骂他连猪都不如,就有点过了。
但现在呢?
他妈的,说这儿的是一群猪,都是侮辱猪。
在这儿骂不合适,孙连城只是在心里骂,但韩支队的脸却红的跟猪肝一样。
不远处的中队长缩着脑袋,连头都不敢擡。
就是他带人在外围防控————
韩新越看越气,张嘴就骂:「你杵个卵泡装寄巴,愣个逑————查啊?」
中队长激灵的一下,一个立正。
正要安排,林思成指了指:「许队,应该在那儿————在那道博古架後面,霹雳汤的味道就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中队长感激的笑了一下,飞一般的奔了过去。
他伸手敲了敲,架子後面传来两声空响。中队长精神一振,又招招手。
一群便衣围了过去。
又是痕检,又是技侦,没用到三分钟,就找到了机关。
「唰」的一声,博古架一分为二,又出现一道电梯一样的门。
暴力撬开,里面出现一个小房间。
一张床,一张小桌子,一把椅子。
掀开地毯,揭掉木板,地面上霍然出现一个大洞。
继续摸索,又找到了一处机关,用力一摁,贴着瓷砖的墙壁无声的滑开。
乍然,一股浓到呛人的中药味扑面而来。
定睛再看:全是药。
中药、西药、针剂、激素、中成丹。
各式各样的医药器械:肺功能仪、氮分析仪、CT、监测舱,甚至还有一间小型的手术室。
孙连城和韩新对视了一眼,不知道该说点什麽。
为什麽他们进来後没检查?
因为没时间:从这个女人打电话自首到现在,满打满算一个小时。
更因为王不是普通的罪犯,要趁热打铁,要完善证据,更要防止走漏消息O
就这女人交待的那位,整个京城所有的公安机构,你敢放在哪儿审?
如果没有在内鬼收到风声之前把证据坐实,把罪名钉到铁板上,那所有人都等着遭殃吧。
同时,还要防止嫌疑人产生抵抗和逆反心理,而且她主动要求,要尽快交待,最好就在这儿交待,那索性不如因地制宜。
所以,不是没检查,而是没敢放开手脚检查。
那之前为什麽没发现?
因为时间和条件不允许。
发现王春的当天,也就是西单商场的那天晚上就开始布控,截止到今天,满打满算六天,比一周还少一天。
在这麽短的时间里,要尽可能的搜集证据,尽可能查到更多更有效的线索,还要深挖王瑃背後的人物关系,还不能让她警觉。
在这个前提下,如果还要求防控组调查清楚嫌疑人住了快十年,改造的碉堡一样,飞进来一只苍蝇都可能报警的住宅里面是什麽情况,有没有暗室,有没有密道。说实话,这不是警察能不能办到的问题,你换个神仙试一试?
当然,事後肯定能查到,而且不会太久:带走这个女人,这里肯定要进行地毯式的搜查,最晚也不会超过今天晚上。
但问题是,这压根不是发不发现暗室和秘道的问题。
王瑃是盗墓贼,她家里修个秘道很奇怪吗?
她有病,而且是治不好的顽哮,家里配个医疗室,配个煎药间,是不是很正常?
所以,哪怕查到了也没用,因为没人知道眼前这个王瑃是替身。更没人知道,这条秘道只有一个用途:让真的王瑃金蝉脱壳————
孙连城黑着脸:「叫法医,验DNA!」
林思成心中一动,但没吱声。
看那些瓶瓶罐罐就知道:导致眼前这个女人发病的那些定值细菌,就是她自个培养的。
专业到这个程度,你指望这儿留下王的DNA,压根不可能。
双氧水,84消毒液一泡,再一擦,连个细胞壁都不会留下。
林思成想了想:「孙队,派人去医院问一问,看能不能在晁教授那查到点线索!」
孙连城一顿,咬住了牙:他再是不懂也知道,医生查的是病理,而不是什麽D
NA。撑到天,也就对一对血型。
但该派的还得派,万一呢?
孙连城捏住警务通,指令一条接着一条。
任务就一个:搜捕王瑃。
这个女人也要被带走,林思成留在这儿也没什麽用。
他正要走,身後传来嘶哑的声音:「等一等!」
林思成转过身,看着被架起来的女人。
估计服了镇定剂,又打了靶点针,所以女人才能撑这麽久。
但估计药效快过了,也可能是情绪波动过大导致,女人已经有了发病的迹象:脸色乌青,胸口不停的起伏,喉咙里发出「嗬嗬嗬」的怪响。
她盯着林思成,眼珠里充满血丝:「你是谁?」
林思成顿了一下:「我姓林,林思成!」
女人努力的回忆:「没听过!」
她当然没听过。
甚至於,王瑃听到这个名字时,都得努力的回忆一下:哦,丹华说的那个年轻高手?
看他不说话,女人皱着眉头:「你不是警察————嗯,你和王瑃有仇?」
林思成暗暗一叹:果然,一奶同胞。
从头到尾,自己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情绪波动,包括表情、语气,以及肢体语言。但这个女人依旧从孙连城、韩新、吴秋华,乃至专家和警察的表情中捕捉到了一丝:自己不是警察。
既然不是职业的关系,却还这麽卖力,不抓到王瑃不罢休。好像,就只有一个答案:仇人。
转念间,林思成点了点头,掀了一下衬衣的领子。
女人愣了一下:一道好长的疤,从肩膀贯穿到领口。
一看就知道是迎面砍的,错那麽几公分,就会砍到脖子里,砍到大动脉。
但这个伤,为什麽这麽新?
王瑃乾的?
不可能,她从来不和人正面冲突。
而且这段时间,她基本没惹过什麽人。
咦,好像,惹过————
「马山————这马山乾的?九月底,你去过潘家园————」
女人恍然大悟,但乍然,她瞳孔一缩,「你姓林,任丹华说的那个扒散头?
「」
林思成眼睛微亮:很想竖个大拇指。
想来,王只是当趣闻讲给她听:怎麽截的马山的货,怎麽随手做的局,怎麽金蝉脱的壳,马山又因为什麽栽了,等等等等。
以及,丹华碰到了个高手,如何如何的出彩,如何如何的年轻。
当时,这女人只是当故事听。
而此情此景,她都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却仍旧能在错综复杂,嘈乱如麻的线头中捋出真相,猜到自己是谁,而且还这麽快?
了不起。
能让她心甘情愿的当替身,比死了还不如的王瑃,更了不起。
唏,照这麽一说,自己好像也不差?
能和这样的人物放对,能抽丝剥茧,步步紧逼,逼的这样的人物仓惶而逃,断尾救生,好像也挺了不起?
嗯,确实挺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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