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破碗成了宝贝 (第1/3页)
三个人盯着桌上的笔洗,心思各异。
既怕东西不好,这位爷看不上。又怕这位爷看上了,却说话不算数。
更怕的是,把他们当猪一样,放了血剥了皮,还要榨乾最後一滴油。
正惊疑不定,忐忑不安,「咣当」的一声,林思成放下了笔洗。
声音不大,却像巨锺一样,震响在三人的脑海里。
「东西不错!」林思成笑了笑:「三位,那就按之前说好的?」
之前怎麽说的?
哦对,八百万………
三人齐齐的一怔愣,无一例外,眼底深处泛着一丝怀疑。
林思成招了招手:「伯恒!」
赵大眼明手快的拿过几份合同,一人发了一份。
看到合同,三人的心里稍稍踏实了一点:既然有合同,那说明,这位爷至少不会明抢。即便给不到八百万,也肯定会给一点。
至於合同上标的清清楚楚的「八百万」,看看就好。
暗暗转念,冯老三翻开合同。不多,就两张,条款大差不差。但看了一遍之後,冯老三总觉得有些不大对。
也不止是他觉得不对劲,胖子和女人也一样。三个人下意识的对视了一眼,脸上露出几丝畏难的神色。合同有问题?
当然没问题。
整个潘家园,甚至於全国各地所有的古玩市场中的交易合同,基本都是这些条款。
有问题的,是和他们签合同的这个人。
换个说法:正因为他们是骗子,所以对於一些看着不怎麽起眼,却极有可能带来很大的风险的条款,要比普通人敏感的多。
就说一点:合同中提到,如果售卖方涉嫌欺诈,或是隐瞒关键信息,造成买方损失,买方可以诉诸法律原价退货,乃至於主张售卖方赔偿损失。
但凡换个地方,但凡换个人,这句话当然是放屁。
哪怕把真的身份证撂这,哪怕是和荣宝斋这样的大号、甚至是保利、嘉德这样的大行签这样的合同,他们都不带怕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国内的法律有漏洞,根本没办法界定卖方是故意隐瞒,还是确实不知情。我说之前不知道这个情况,你还能把我的脑子劈开看看?所以,就算把官司打到最高院都打不赢。如果是二道贩子,更或是古玩商,乃至於灰色地带的同行,那更好办了。冯老三和胖子有一万种办法吃干抹净,还不用沾丁点儿的腥臊。哪怕对方是混黑的,敢下狠手的那种,等对方反应过来,找他们後帐的时候,他们早拿着钱跑没影了。
说直白一点:白的他们不用怕,黑的他们怕不着。
但偏偏,眼前这位爷不但是黑白通吃,且不论在哪个道上都是能横着走的那种。
法律是有漏洞,这没错。但他们能不能浑浑全全的挺到站到被告席上的那一天?
逍遥了这麽多年,屁股上有多少屎他们最清楚。都不用言文镜出马,手下随便派个中队,只要揪住不放,迟早能把他们查个底儿掉,再罚他们个倾家荡产,甚至是让他们牢底坐穿。
官司确实打不输,但带来的後果比官司打输了要严重一万倍。
说完了官府,再说江湖:他们倒是可以跑路,但能往哪跑?
赵修能的名气不是吹出来的,而是正儿八经的当了几十年的坐地虎,从他手里倒腾出去的货有多少,连他自己都数不清。
不说西北几省,即便是江南、两广,乃至於港台、南洋,但凡是干古玩、倒斗这一行的,谁没听过赵破烂的大名?
出於多个朋友多条路的心理,哪个江湖同道不给他几分薄面?
如果眼前这位爷想弄他们,无非就是让赵修能把花红擡高一点。能不能追回损失都无所谓,必须把这口气出了。
退一万步,就为了区区几百万,就要流亡海外,搞不好还得丢命。他们没这麽傻,目光更没这麽短浅。转着念头,三人交换了个眼神,冯老三把合同放在桌上,努力的挤出了一丝笑:「林师傅,您看,要不我再降点儿?」
赵修能差点笑出声。
干了大半辈子,第一次见这样的:买的使劲的往高里擡价,卖的拚着命的往低里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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