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美国南北为米哈伊尔展开大战和颠覆整个美国文学的小说!(8k) (第2/3页)
时间:一八四零年左右。
通令
本书作者特发布命令如下:
任何人如企图从本书的记叙中寻找写作动机,就将对之实行公诉;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道德寓意,就将把他放逐;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一个情节结构,就将予以枪决。
作者说明
在本书中,作者用了一些方言土语,即密苏里州黑人土话;西南边远林区最地道的土话……」当时看到看到这则声明的美国北方人:「???」
密西西比河流域?
密西西比河对美国文化的成长发展可谓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它也是美国南北方黑奴制与反黑奴制派激烈斗争的地区。
而根据这位作家之前的所作所为来看,他应该是坚决反对黑奴制的,所以这部应该是要谴责、抨击那些南方人?
可他这则命令是怎麽回事?!
任何人如企图从本书的记叙中寻找写作动机,就将对之实行公诉;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道德寓意,就将把他放逐;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一个情节结构,就将予以枪决。
为什麽要发表这样的声明?
一部里面怎麽可能没有写作动机和道德寓意?!
或者说,美国现在最主流的就是道德训诫!
既然那位作家反对黑奴制,他不就更应该狠狠地教训、谴责南方人,让他们悔过吗?!
为什麽他要这麽写?莫非是一种冷幽默或者训诫?
由於米哈伊尔的名声如今已经相当的大,因此光是这则声明,就已经有无数的人对其进行解读……与此同时,当时看到这则声明的美国南方人:「???」
根据他此前的举动来看,这位作家应该对美国南方并没有太大的好感,可他又为何要以一个南方人当主角?莫非他准备把这个南方人主角当做小丑来写?
还有这句什麽写作动机、道德寓意……枪决都出来了?!
最後还有这句什麽作者用了一些方言士语…
他一个外国人,懂个屁的南方方言土语?!
虽然早就听说他是一个语言天才,可他竞然这麽认真地观察、记录过南方的风土人情和方言土语吗?莫非他的内心其实深深仰慕南方的风土人情和文化?
真是令人意想不到!
当然,最受不了这则声明的还是美国文坛的这些作家们!
要知道,此时的美国文学尚处於从英国传统中寻找独立的时期,与此同时,文坛等级森严,而在绝大多数批评家看来,文学语言必须优雅规范,方言俚语只配在下层幽默读物中出现。而「动机、寓意和结构」正是此时严肃文学的核心。
简单来说就是文学上的精英主义。
因此可以说,从这则声明开始,米哈伊尔就已经在遭受美国文坛的大把作家的批评和攻击,其中最为热门的批评无疑是美国一位作家的公开批评:
「………我们不得不以最沉痛的心情,注视这部以连载形式出现在我们眼前的「』,如果这种东西真的配得上这两个字的话。我从未想过那样一位了不起的天才有一天竞然会写出这种东西……更令人惊骇的是,那位米哈伊尔·罗曼诺维奇·拉斯科尔尼科夫先生,竞在卷首大言不惭地发布了一则通令。他威胁说,任何人若从他的叙述中寻找「写作动机』,将面临公诉;寻找「道德寓意』,将被放逐;寻找「情节结构』,则被枪决。
先生,您要我们寻找什麽?难道一本可以没有任何动机、寓意和结构?这是对文学本身存在的理由发动的正面进攻………
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他那份洋洋自得的「方言说明』。他郑重其事地说他将使用方言土语,甚至还包括黑人!
暂且先不说他是否能够搞明白这些东西,就算假设他能够够明白,那他把这些未经提炼的、野蛮的、甚至粗鄙的声音,原封不动地塞进人物的嘴里。这是艺术吗?不,这是污浊的泥潭。一位绅士的嘴唇永远不会发出那样的音节,一位淑女的耳朵也绝不该承受那样的噪音……
我甚至怀疑,这位米哈伊尔·罗曼诺维奇·拉斯科尔尼科夫先生是想用这部来侮辱整个美国!」类似这样的评论最近频频出现在美国的文学杂志和报刊上,美国文坛内部的作家们更是展开了大量的讨论乃至争论:
「疯了!真是疯了!他怎麽敢写这样的声明?甚至还将美国南方的方言土语写了进去?他写的明白吗?!而且他为什麽要用这种庸俗的东西来写作品?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位文学天才能够写出来的东西!」
「看来他那种能在每个不同的国家写东西都成功的天才和魔法,在我们美国已经正式失灵了!看来他真的无法驾驭我们这片土地的文学……」
「他就算无法驾驭,他也不应该这麽写!这简直就是对文学的侮辱!方言土语怎麽可以进入文学?!他完全就是在乱写!」
「说不定他的才华早就被他消耗殆尽了,依我看,他写的甚至不如写出《热爱生命》这篇的那个神秘的新人!他写的真是越来越差了,连我们美国的文学新人都不如!」
「或许,他是在进行一种创新?以他的才华,我觉得他这麽写一定有所深意……」
「那他的这种创新太失败了!我不认为方言土语可以出现在文学里!」
而就在美国文坛的这些人因为一些问题争论不休的时候,《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已经正式开始连载了。
当然,在米哈伊尔这里,由於他是先写《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因此他得适当调整一下汤姆·索亚这个角色在故事里的定位以及占比。
然後,当美国南方的一些人抱着将信将疑和审视的态度开始看起这篇时,他们似乎就看到了一位颇为地道和有既视感的南方少年:
……没过多久,我就想要抽菸,就要求寡妇答应我。可是她就是不答应。她说这是一种下流的习惯,又不卫生,要我从此不再抽。世界上有些人就是这麽行事。一件事,来龙去脉,一窍不通,可偏偏要说三道四。
摩西这人,与她非亲非故,对谁都没有什麽用处,老早就死了,她偏要为他操心;可我做一件事,明明有点儿好处,她偏要找茬儿。再说,她自己就吸鼻烟,那当然是做得对的喽,因为是她这麽做的嘛……」关於《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前几章的内容,简单来说就是一位名叫哈克贝利的少年过惯了自由散漫的流浪生活,突然做了寡妇道格拉斯的养子,成天穿挺括的衣服,学习没完没了的清规戒律,感到十分的难熬。然後还介绍了一位会占卜的黑人吉姆。
紧接着,突然有一天,哈克贝利失踪了一年多的酒鬼父亲突然出现,强迫儿子乘小船到一个僻远林子小屋与他同住。哈克贝利结束了循规蹈矩的生活,到林子里捉鱼打猎,自由自在,但是父亲喝醉发起酒疯时常常打他,实在令人无法忍受。
於是他趁父亲上镇卖木材的机会,先安排了一个自己被杀死,屍体被扔到河里的假象,然後就偷了小划子,逃到了杰克逊岛上躲了起来………
尽管美国南方人一开始抱着非常谨慎乃至厌恶的角度来审视,但令他们感到颇为意外的是,虽然里的这位南方少年十分粗野、十分不守规矩,但作者并未将他刻画成一个丑角,恰恰相反,这位粗野的少年具有相当旺盛的生命力,敢想敢干,身上有着很多闪光点。
最关键的是,许多南方人都从这个粗野的少年身上感受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
要知道,相较於美国北方,美国南方的工业化、城市化要滞後不少,与此同时,由於特殊的地理环境使然,南方人完全就是在大自然里长大的!
类似这样粗野的小孩,在南方似乎哪哪都能看到,而无论是从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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