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453、好吧,就让我下地狱去吧!(6k)  我在俄国当文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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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3、好吧,就让我下地狱去吧!(6k) (第2/3页)

姆注定做奴隶的话,在家做要比在外地强得多啊。毕竞,家乡还有他的家人呢。於是我想写封信给汤姆·索亚,让他告诉沃珍小姐吉姆现在的情况。可是我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原因有两个。

    首先,吉姆从沃珍小姐那儿逃跑,她肯定又气又恼,认为他忘恩负义,会再次把他卖到大河下游去。她要是不这麽干,人们自然会瞧不起一个忘恩负义的黑奴,他们势必会让吉姆时时刻刻意识到这一点,搞得他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再说,这麽做也是对我自己好,因为消息很快就会传开,说是哈克·费恩帮着一个黑奴获得自由的。这样,我要是再见到这个镇子上随便哪一个人,肯定会尴尬万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世事就是如此,一个人一旦干了件不可告人的事,就无法面对事情的後果,自以为只要把事情遮遮掩掩过去,就不会感觉到丢脸。我现在就处於这麽个境地。我越想这件事良心就越受折磨,我也越觉得自己卑鄙无耻。

    最後,我突然间醒悟了,认识到这显然是上帝的手在打我的耳光,让我明白,我所做的一切,始终逃不过上天的法眼。那个可怜的女人平生没过任何伤害我的事,可我却把她的黑奴拐跑了。

    ……我心里有个声音在不断地说:「不是有主日学校吗?你可以去那儿的呀。要是你早去的话,他们会教导你,谁要是干了拐走黑奴这样的事儿,死後下了地狱,要永远承受火刑的惩罚。』

    想到这儿我吓得浑身发抖。我打算祷告,看看我能不能改过自新,与过去那个坏孩子的行为一刀两断。於是我跪了下来………」

    在看到这里时,阿什利已经忍不住连连点头了。

    是啊!哈克想的一点没错!他的担忧在南方也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事实上,哈克的认知就是跟像阿什利这样的许许多多的南方孩子一模一样,他们从小就被灌输了很多东西,拐走黑奴死後就会下地狱承受火刑更是每个南方孩子都会知道、都会害怕的事情!

    在这样的社会规范和社会风气下,哈克又怎麽敢干更出格的事情呢?

    而就像阿什利想的那样,哈克已经开始害怕了:

    「………我心乱如麻,不知道该怎麽办才好。最後我终於有了个主意。我对自己说,我还是给沃珍小姐写信吧,然後再看看那些祷告的话能不能说出口……於是我找来了纸和笔,高兴又激动地写了封信:沃珍小姐,你在逃的黑奴逃到派克斯维尔下游两英里一带来了,被费尔贝斯先生逮住了。如果你把赏金给他,他会把人交给你的。

    哈克·费恩

    我一下感到解脱了,觉得已经把自己的罪恶洗刷得乾乾净净,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我知道,现在终於可以祷告了。不过我并没有马上就开始祷告,而是把信放在那儿,开始想一一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是多麽值得庆幸啊,我差点儿又成了迷途的羔羊,掉进地狱。」

    看到这里时,阿什利已经情不自禁的为哈克松了一口气。

    结束了!终於结束了!哈克终於再也不会因为吉姆的事情心惊胆战和惭愧内疚了!

    帮助逃跑的黑奴?多麽可怕的一件事情啊!

    就在南方少年阿什利这麽想的时候,在南方的很多地区,同样有很多人在看到这里时忍不住为哈克的选择欢欣鼓舞:

    「对的!就该这样!早该这样了!我早就说这是一部道德训诫,是在提醒南方的孩子们帮助逃跑的黑奴到底有多可怕!那可是要下地狱遭受火刑的!」

    「看来我们之前还是太武断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麽这位哈克就是迷途知返,上帝会原谅他的!」「真是一波三折!不看到後面,我们永远都不知道作者的真正倾向到底是什麽!」

    尽管很多人都觉得哈克在此刻的忏悔合情合理,包括南方种植园家庭的少年阿什利,只是他在替哈克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总觉得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可就算再怎麽样,哪里有比下地狱更可怕的事情呢?又有多少人能不畏惧这一点呢?

    阿什利带着空落落的心情继续看了下去,然後他便看到了这样的内容:

    「我(哈克)又想到了我们在大河上的漂流经历,眼前闪现的是各种状况下的吉姆,白天的,黑夜的,月夜里的,暴风雨中的。我们顺着大河往下游漂,在筏子上一起聊天,一起唱歌,一起哈哈大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全是他的好。

    我想到他轮班守夜的时候,为了让我好好睡觉,替我值班,不叫醒我。我想到他看到我从浓雾中回来时,当我在与世仇决斗丧命的巴克他们家那儿的池塘里又见到他时,每每这个时刻,他总是兴高采烈,总是叫我乖乖,总是宠我,为我着想,对我总是那麽的好。

    我最後还想到,我对接近筏子的人说,我们木筏子上有得天花的,让他免於被抓,他对我感恩戴德,说我是他老吉姆在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如今唯一的朋友。一想到此,我怎麽也不能硬起心肠对他。我一扭头,正好看到了刚才写的那封信。

    这可真是让人左右为难。我捡起信来拿在手里,禁不住浑身发抖,因为我得在这两条路里选择一条,而且一旦选定,再也不能反悔。我又认真想了一会儿,几乎屏住了呼吸,最後对自己说:

    「好吧,就让我下地狱去吧!』

    然後把信一把撕了。」

    下地狱都不怕吗?

    阿什利:「!!!」

    尽管哈克的选择是如此的大胆、鲁莽和可怕,但不知为何,当不知为何,当阿什利看到这里时,他感觉他的脸正在发烫,身体里更是藏了一团火,以至於这位南方少年竟然「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并且用力挥了挥手上的!

    好吧,就让我下地狱去吧!然後把信一把撕了。

    太酷了!

    是我的话,我能像里的这位哈克这麽大胆和勇敢吗?

    正因为书中的哈克是一位南方少年,他的害怕、担忧、所思所想才让阿什利这样的南方少年格外的具有代入感。

    或许这并不能真正的改变什麽,又或许,像哈克这样一个无比鲜活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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