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61章 包拯:难道我是阎罗王不成?  综武:我家娘子是状元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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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561章 包拯:难道我是阎罗王不成? (第1/3页)

    乌云遮月,夜色深沉。

    由于扶乩时出现混乱,整座刘府人心惶惶,除了守灵的刘夫人,所有人都关紧门窗,撑开“被子结界”。

    蓦的,刘府内响起一声怒吼,明明白白是人类的吼叫声,传入耳中,却像魔王怒吼,雪亮刀锋照彻夜空。

    一个戴着西陵王面具的怪人,在刘府内乱砍乱杀,管家刘料被面具人追的上蹿下跳,一溜烟跑出了刘府。

    众多高手先前都在睡觉,就连心思深沉的庞统,也已经躺下休息。

    等到众人穿好衣服,从房间里面冲出来的时候,面具人已经狂吼着跑到后山悬崖,当着众人的面跳下去。

    众目睽睽,做不得假。

    惊魂未定的刘料,指挥家丁去山下搜寻尸体,李兆廷和庞统对视一眼,庞统眉头紧锁,李兆廷故作不知。

    天亮的时候,家丁找到了尸体。

    死者是富商钱并。

    武将高甲、巡抚刘义、富商钱并、盐道使丁函,四人早年义结金兰,是狼狈为奸、横行无忌的本地霸主。

    “霸主”两个字不足以形容四人在咸阳县的地位,盐、铁、绢、税,都被他们掌控,说是国王也不为过。

    按照“诸侯国”的标准划分:

    巡抚刘义是掌控一切的国王。

    武将高甲是兵锋正盛的大元帅。

    盐道使丁函是大权在握的宰相。

    富商钱并是三人的钱袋子,不是户部尚书,而是“皇商”,本地八成商铺由钱并掌控,余下的均有参股。

    与霍休、万三千、花如令、阎铁珊这种超级大富豪相比,钱并的名声不够响亮,但积攒的钱财多不胜数。

    掌控一座城池的盐、铁、酒、绢等所有日常用品的生意,承包本地最大的两座矿山,还经营三家兵工厂。

    本地驻军的兵刃铠甲,都是由钱并的兵工厂提供,钱并与高甲勾结,一把普通长矛,卖出几百倍的价格。

    慕容博、李沉舟与四人相比,除了武力值比较高,别的一无是处。

    但是,局势变化太过剧烈。

    短短三天时间,先是四兄弟的核心人物刘义自焚而死,接下来是钱袋子钱并发疯,跌落悬崖,摔成肉团。

    钱并跌落悬崖时戴着面具,身体摔得血肉模糊,但却保住了面容。

    这具尸体确实是钱并。

    不是“假死脱身”的把戏。

    根据刘夫人的说法,西陵王面具一直供奉在灵堂,夜半三更,刘夫人被人打了一闷棍,晕晕乎乎的倒下。

    偷袭刘夫人的是钱并。

    钱并偷袭刘夫人,夺走面具,戴在自己脸上,紧跟着被“张奔”夺舍,变成疯子,乱砍乱杀,跳崖自尽。

    整个过程简直完美。

    这个推理条分缕析,无懈可击。

    李兆廷完全认同这个推理。

    包拯和公孙策面面相觑,心说你是李兆廷吗?你的脑子被驴踢了吗?哪家的二傻子会相信这种狗屁说辞?

    两人刚刚用眼神传递完信息,唐伯虎笑道:“我认同这种说法!跟着老包出门这一路,到处都是杀人案!

    到了咸阳,终于看到鬼神案!

    鬼神好啊!

    请全真教的老道士抓鬼!

    我画一幅长春真人抓鬼图。

    李探花,你怎么看?”

    李寻欢笑道:“鬼神之事,十有八九是疑心生暗鬼,或者装神弄鬼,明面上是鬼魅,实际上是人心叵测。

    但是,昨天晚上,程夫人从慈航静斋取来史料,证明在隋唐时期,终南山深处,确实存在一个远古部落。

    这个部落自称‘西陵’,隋唐时期的族长名叫张奔,主营药材生意,程知节曾率领五千精兵征伐西陵族。

    争斗半月后,西陵族溃败,族内长老贪生怕死,主动向唐军投降。

    张奔从守护族群的族长,变成西陵族长老会的投名状,张奔宁死不降,持剑与唐军搏命,最终死无全尸。

    慈航静斋对于西陵族的记载与传说截然不同,张奔之死,不是因为张奔性格残暴,而是长老会无耻背刺。

    张奔临死之前,身上必然笼罩着极大的怨恨,怨气融入面具,变成索命夺魂的厉鬼,并非不可能的事。”

    展昭补充道:“这个好办!师父教过我往生经,我诵经超度张奔!”

    公孙策气的剑眉倒竖。

    包拯气的脸都黑了!

    你们说的是人话吗?

    唐寅本就有几分疯颠,颇有魏晋隐士风范,说话不正常也就罢了。

    李寻欢书香门第,金科探花,自幼熟读孔孟,这话不觉得违心吗?

    展昭……纯属起哄……

    展昭当然不会相信鬼神之事,只是觉得包拯和公孙策生气的模样,比想象中更有趣,这才帮忙补了一刀。

    李兆廷道:“投票结果四比二,这是鬼神杀人,找老道士抓鬼吧!”

    包拯怒道:“不可能!世上哪有什么冤魂怨鬼?就算真有冤魂,从唐朝初年盘踞到现在,早就魂飞魄散!

    退一万步说,冤魂靠着西陵王面具活到现在,早不报复,晚不报复,我前脚到咸阳,冤魂立刻展开报复!

    这是什么道理?

    难道我是阎罗王不成?

    再退一万步,就算我是阎王,冤魂怨鬼看到我,要么躲起来,要么到我面前告状,谁敢在阎王面前犯案?

    你看过敢在阎王面前上蹿下跳、胡乱杀人的鬼吗?不怕刀山油锅?

    这个案子,从人间的道理来看,完全说不通,从阴间的道理来看,更是完完全全说不通,我要一查到底。

    倒要看看凶手是人是鬼!”

    “啪!啪!啪!”

    庞统用力给包拯鼓掌,满脸诚挚的称赞道:“好!好!好!好一个铁面无私的包拯,真是让人值得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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